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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爆仓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重仓操作。期货以小博大的特性让很多投资者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而不顾一切的重仓操作。由于期货的杠杆效应,当操作方向与市场方向相反时,损失就会加倍出现。
有人说做期货交易的根本就是资金管理,所谓的资金管理之一条就是控制仓位,合理的仓位才能够让投资者永远有“东山再起”的机会,而一旦仓位过重,则可能会血本无归。可以这样说,重仓的结果一定是亏损,因为如果你每次都重仓,哪怕你前面九次都获得了巨大的收益,只要第十次重仓导致爆仓,之前的收益全部化为乌有。

2、不设置止损或不愿意斩仓。很多人因为不设置止损而导致爆仓。不设置止损的开仓就如同没有刹车系统的汽车,无论驾驶证技术多好都会随时冲出赛道。因为期货市场价格波动剧烈,一旦市场向相反方向运动,投资者如果抱有侥幸心理,没有及时斩仓出局也没有设置止损,任由发展,最终的可能就是越亏损越不甘心,越不想平仓,只能祈祷上天的眷顾,然而幸运并没有降临,最终以爆仓收场。
3、频繁交易或盲目跟单,这种交易虽然不像重仓一样一次性亏光,但频繁交易或者听从他人的想法进行交易,最终的结果就是本金全部亏损,和爆仓一样的结局。
跨期套利交易是国债期货套利交易中最常见的,是指交易者利用标的物相同但到期月份不同的期货合约之间价差的变化,买进近期合约,卖出远期合约(或卖出近期合约,买进远期合约),待价格关系恢复正常时,再分别对冲以获利的交易方式。例如,2011年11月,某投资者发现,2012年3月到期的5年期国债期货价格为106元,2012年6月到期的5年期国债期货价格为110元,两者价差为4元。投资者若预测一个月后,3月到期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涨幅会超过6月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或者前者的跌幅小于后者,那么投资者可以进行跨期套利。 国债期货基差是指国债期货和现货之间价格的差异。 基差交易者时刻关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间的价差变化,积极寻找低买高卖的套利机会。做多基差,即投资者认为基差会上涨,现券价格的上涨(下跌)幅度会高于(低于)期货价格乘以转换因子的幅度,则买入现券,卖出期货,待基差如期上涨后分别平仓;做空基差,即投资者认为基差会下跌,现券价格的上涨(下跌)幅度会低于(高于)期货价格乘以转换因子的幅度,则卖出现券,买入期货,待基差如期下跌后分别平仓。
国债期货327事件——背景
中国国债期货交易始于1992年12月28日。327是国债期货合约的代号,对应1992年发行1995年6月到期兑付的3年期国库券 ,该券发行总量是240亿元人民币。
1994年10月以后,中国人民银行提高了3年期以上储蓄存款利率和恢复存款保值贴补,国库券利率也同样保值贴补,保值贴补率的不确定性为炒作国债期货提供了空间,国债期货市场日渐火爆。
国债期货327事件——经过
1995年,中国证券教父(万国证券总经理)管金生预测,327国债的保值贴息率不可能上调,即使不下降,也应维持在8%的水平。
1995年2月23日,财政部发布公告称,327国债将按148.50元兑付,空头判断彻底错误,万国证券巨额亏损60亿人民币。管金生收盘前八分钟,做避免巨额亏损疯狂举措:大举透支卖出国债期货,做空国债。当日开盘的多方全部爆仓,多空绞杀终于以万国证券盈利而告终。以中经开为代表的多头,则出现了约40亿元的巨额亏损。
2月23日晚上十点,上交所在经过紧急会议后宣布,23日16时22分13秒之后的所有交易异常无效,当日收盘前8分钟内多头的所有卖单无效,327产品兑付价由会员协议确定。 万国证券尾盘操作收获瞬间化为泡影。万国亏损56亿人民币,濒临破产。
国债期货327事件——结局
5月17日,中国 *** 发出《关于暂停全国范围内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紧急通知》,开市仅两年零六个月的国债期货无奈地划上了句号。中国之一个金融期货品种宣告夭折。
“327风波”之后,各交易所采取了提高保证金比例,设置涨跌停板等措施以抑制国债期货的投机气氛。 但因国债期货的特殊性和当时的经济形势,其交易中仍风波不断,并于当年5月10日酿出31 *** 波。 万国证券公司进行了改组,董事长徐庆熊、副董事长兼总裁管金生同时辞去所任职务。管金生锒铛入狱。
【扩展资料】
国债期货合约的标准化条款
1、交易单位(trading unit):也称合约规模(contract size),是指交易所对每份期货合约规定的交易数量。
2、报价方式(price quotation):是指期货价格的表示方式。短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报价方式采取指数报价法,即100减去年收益率。
3、最小变动价位(minimum price change):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价格每次变动的最小幅度。
4、每日价格波动限制:是指为了限制期货价格的过度涨跌而设立的涨跌停板制度。
5、合约月份(contact months):是指期货合约到期交收的月份。
6、交易时间(trading hours):是指由交易所规定的各种合约在每一交易日可以交易的某一具体时间。
7、最后交易日:在期货交易中,绝大部分成交的合约都是通过反向交易而平仓的,但这种反向交易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这一规定的时间就是最后交易日。
8、交割安排:包括交割的时间、交割的地点、交割的方式,以及可用于交割的标的物的等级等。
9、部位限制:是指交易所规定的某一交易者在一定时间内可以持有期货合约的更大数量。
参考资料:中国经济网-国债期货重出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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