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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最新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股指期货开户,无条件!手续费加1分(+0.01元),交反90%,直接返到期货账户!暂时不开也可以先关注公众号之一交易。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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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权成交时,结算公司便承接起卖方的角色,成为买方的交易对手,并发行该期权,使买方不必担心卖方的信用风险(或违约风险),真正的卖方则以缴纳保证金的
方式,来弥补结算公司因此所承担的风险。因此当买方决定履约时,需先向经纪人提出要求,由经纪商内部将履约要求汇总后,再将履约要求转至结算公司。
结算公司就该期权的所有未平仓卖方仓位中,随机抽取一家委卖的经纪商,被抽中的经纪商接到结算公司通知后,再从所有仍持有该期权卖方仓位的客户中抽取一人来
履约。也有些经纪商是以先进先出法决定履约的客户,也就是最早持有该期权卖方仓位者,会被指定履约。原则上只要选取 *** 是公平、公正、公开,且经交易所同
意,就可实施。
指数期权虽是一种现货期权,但履约时却不需有现货的交割,而是以现金结算。履约者必须在每日交易结束前提出要求,这是结算公司的规
定,而经纪商通常会设定一个较早的截止时间。结算公司在接获结算会员转来的履约要求后,也是通过抽签方式决定应要履约的结算会员,再由结算会员挑选一位客
户来履约。在次日早上开盘之前,被选中的客户便会接获通知,且必须交付价内值给要求履约的交易者。
同样的,指数期权也有自动履约之规定,只要在权利期间的最后一天,指数期权有0.25点以上的价内值,结算公司会自动予以履约。
期货交割的流程如下:
1、由买方申报意向;
2、由卖方交标准仓单;
3、交易所分配分配标准仓单;
4、买方交款、取单;
5、卖方收款;
6、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拓展资料
我国商品期货交易,全部采用实物交割方式。实物交割方式包括集中交割和滚动交割两种。
集中交割
集中交割方式以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为例:
郑州商品交易所一号棉花交割程序:
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第10个交易日):
闭市后,交易所按“按数量取整、最少配对数”的原则通过计算机对交割月份持仓合约进行交割配对。交割关系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最后交易日后的之一个交易日(即通知日):
买卖双方通过会员服务系统确认《交割通知单》。会员未收到《交割通知单》或对《交割通知单》有异议的,应在通知日17时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所,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交割通知单》的认可;
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交割日):
上午9时之前,买方会员应当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帐户,卖方会员应当将《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到交易所结算部。买卖双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到交易所结算部办理具体交割及结算手续,同时,买方会员把投资者名称和税务登记证号等事项提供给卖方会员;
五大交割日:
之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之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之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交割日,交易所收取买方会员全额货款:并于当日将全额货款的80%划转给卖方会员,同时将卖方会员仓单交付买方会员。余款在买方会员确认收到卖方会员转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结清。发票的传递、余款的结算,会员均应当盖章和签字确认;
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交割程序:
实物交割的日期:合约到期月份的16日至20日(节假日顺延)为实物交割期。
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的12:00前,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卖方交标准仓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在18日16:00之前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标准仓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交易所。如18日为法定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之一个工作日,若是20日,则卖方必须在12:00前完成交割;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根据已有资源,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向买方分摊;
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最后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交款后取得标准仓单;
卖方收款: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滚动交割
滚动交割方式以郑州商品交易所为例:
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均可在进入交割月前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期间,凭标准仓单到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抵押手续,以头寸形式释放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卖方会员必须到交易所办理撤销标准仓单抵押后,方可提出交割申请。
交易所实行“三日交割法”:
之一日为配对日。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均可在交割月之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期间,通过席位提出交割申请。没有进行仓单质押的交割申请提出后,释放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卖方会员在当日收市前可通过席位撤销已提出的交割申请,撤销交割申请后,重新收取相应的保证金。交割月买方会员无权提出交割申请。交易所根据卖方会员的交割申请,于当日收市后采取计算机直接配对的 *** ,为卖方会员找出持该交割月多头合约时间最长的买方会员。交割关系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第二日为通知日。买卖双方在配对日的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到交易所签领交割通知单。
第三日为交割日。买卖双方签领交割通知的下一个交易日为交割日。买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账户。卖方会员必须在交割日上午九时之前将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到交易所。
; 铜期货开户流程
1.期货个人开户首先选择期货公司。(选择期货公司又主要从公司的行情研判能力,交易服务器速度,以及交易费用三点进行选择)
2.选择好期货公司后,向公司客户经理预约开户。(你可以到金斧子期货开户频道预约开户,不仅节省时间,还可以得到相应优惠政策)
3.按照预约时间,带着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工农建交)去期货公司办理开户,如果仅仅开设商品期货账户,期货公司可以派开户人员上门办理账户开设。
4.办理好账户开设后,到银行办理银期业务(三方存管)。
5.到期货公司网站下载行情软件,交易软件;入金后,即可交易。
铜期货开户所需资料
1、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提供个人银行借记卡作为期货结算帐户(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五大行中选择一家或多家)
3、如果开户人与资金调拨人、指令下达人不是同一人时,还需提供资金调拨人、指令下达人及结算单确认人身份证复印件。
铜期货的交易规则
一、限仓制度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更大数额。
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和客户的铜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限仓的具体比例和数额如下:
表一:铜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限仓的具体比例和数额(单位:手)
注: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为双向计算,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客户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经纪会员的限仓数额为基数。
二、套期保值交易
申请套期保值交易,须填写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 ,并提交与申请保值交易品种、交易部位、买卖数量、套期保值时间相一致的有关证明材料。
套期保值的申请必须在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20日之前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交割月份合约的套期保值申请。交易所在收到套期保值申请后,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审核。
获准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者,必须在交易所批准的建仓期限内(最迟至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按批准的交易部位和额度建仓。在交割月前一个月份的之一个交易日起不得重复使用。
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量和交割量单独计算,在正常情况下不受持仓 *** 的限制。
三、结算
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他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1、日常结算
交易所在各结算银行开设专用的结算帐户,用于存放会员保证金及相关款项;会员须在结算银行开设专用资金帐户,用于存放保证金及相关款项;交易所对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资金帐户的保证金实行分帐管理。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即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追加保证金:当每日收盘结束,若结算后的结算准备金小于更低余额的, 会员必须于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将资金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更低余额。未及时补足的,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更低余额,则禁止开新仓;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交易所将按有关风险控制管理规定执行“强行平仓”。
2、交易保证金:
是指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帐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和持仓的不同数量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关于阴极铜标准合约保证金收取的具体规定如下:
铜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铜交易保证金暂按7%收取。
如遇现行标准高于6.5%的,按现行标准执行。
交易过程中,当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时,交易所暂不调整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当日结算时,若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则交易所对该合约全部持仓收取与持仓总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交易所根据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临近交割期)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
铜期货合约上市运行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当某一铜期货合约达到应该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标准时,交易所应在新标准执行前一交易日的结算时对该合约的所有历史持仓按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结算,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补足到位。在进入交割月份后,卖方可用标准仓单作为与其所示数量相同的交割月份期货合约持仓的履约保证,其持仓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再收取。
当某一铜期货合约价格收盘时发生涨跌停板时,当日结算时合约保证金也要相应提高。具体规定如下:收盘时处于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之一交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提高到合约价值的7%,高于7%的按原比例收取;当第二交易日出现与上一交易日同方向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则第二交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提高到合约价值的9%,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详见《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经纪会员向客户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
3、权利凭证作为保证金:
指会员提出申请并经交易所批准或投资者实施对会员的授权并由会员将授权提交交易所后,将持有的权利凭证以电子形式的标准仓单通过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系统提交交易所办理交存手续。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作为其履行交易保证金债务的担保行为。权利凭证质押仅限于交易保证金,但亏损、费用、税金等款项均须以货币资金结清。
(1)可作为保证金使用的权利凭证
由交易所注册的标准仓单、交易所确定的其它权利凭证。
(2)权利凭证作为保证金的计算
以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按该品种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为基准价核算其市值,作为保证金的金额不高于标准仓单市值的80%。
权利凭证市值打折以后可作为保证金使用的金额称为折后金额。交易所按照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帐户中的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配比乘数)确定会员以权利凭证作为保证金的更大配比金额。并按折后金额和更大配比金额中较低金额作为权利凭证作为保证金的实际可用金额。
其他权利凭证作为保证金的基准价由交易所核定。
权利凭证作为保证金根据每日结算价的变动,采用动态计算。
(详细规定见《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第六章“权利凭证”)
四、交割
1、交割结算价: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
2、交割单位:25吨,每张标准仓单所列阴极铜的重量为25吨,溢短不超过+2%,磅差不超过+0.2%。
3、交割商品的包装
国产商品的包装:每一交割单位阴极铜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注册生产企业自行选定注册产品捆重,但要利于组手,每捆包装采用30-32*0.9-1.0mm表面作防锈处理的钢带井字形捆扎,捆扎应坚固,同时标有醒目的、不易脱落的商品标志及捆重。每捆重量不超过2.5吨。
进口商品的包装:一般按原进口包装(紧固完好)交割,更大捆重为4吨。
到库商品中,遇有包装钢带断裂或严重锈蚀的捆件及散块商品,必须重新组合,用规定的钢带捆扎紧固,方可用于交割。包装费用由货主承担。
4、交割商品必备单证
●国产商品:必须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进口商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商检证书、《海关代征增值税缴款书》,经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
5、交割结算流程
上海期货交易所实行五日交割制。交割程序如下:
(1)之一交割日
●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2)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3)第三交割日
●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4)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6、 标准仓单在交易所进行实物交割的流转程序
(一) 卖方投资者将标准仓单授权给卖方经纪会员以办理实物交割业务;
(二) 卖方会员将标准仓单提交给交易所;
(三) 交易所将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会员;
(四) 买方经纪会员将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投资者;
7、期货转现货
指持有方向相反的同一月份合约的会员(客户)协商一致并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合约按交易所规定的价格由交易所代为平仓,同时按双方协议价格进行与期货合约标的物数量相当、品种相同、方向相同的仓单的交换行为。
这里的仓单包括标准仓单和非标准仓单。非标准仓单是指有关仓库在以下情况下开具的仓单:非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指定交割仓库; 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非指定交割仓库;非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非指定交割仓库。
期转现的期限:欲进行期转现合约的交割月份的上一月份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之一个交易日起至交割月份最后交易二个交易日(含当日)止。
申请期转现的期货头寸处理:申请期转现的买卖双方原持有的相应交割月份期货头寸,由交易所在申请日的15:00之前,按申请一交易日交割月份合约的结算价平仓。
期转现的交易保证金(交割保证金):按申请一交易日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结算价计算。
(详细规定见《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第七章“期货转现货”)
8、仓单市场
●仓单市场是建立在交易所主页上的一个信息平台,旨在为有仓单买卖及仓单交换意向的交易双方提供一个信息交流的机会,从而加强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的有机联系。具体交易事宜由交易双方自行联系协商,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通过点击交易所主页()中的“仓单市场”模块,可以直接进入仓单市场。
; 锌期货如何开户?
办理锌期货开户,带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到期货公司的营业部或者任何一个IB服务网点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和相关附件。手续完成后,期货公司会提供交易账号和初始密码。
(1) 期货帐户交易密码,初始交易密码为您的身份证后六位数字(机构户为营业执照后六位数字)。用于登录交易系统,登录后可修改,请在首次登录即刻修改。
(2) 期货帐户资金密码,初始资金密码为您的身份证后六位数字(机构户为营业执照后六位数字)。用于期货资金自助划转、开通银期业务时使用,在登录交易系统后可修改,请在首次登录即刻修改资金密码。
(3) 一般财经行情系统的用户名为您的客户号,登录密码是您的身份证后五位数字(法人户为营业执照后五位数字)
(4)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密码,用于您查询结算单。用户名和查询密码由开户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告之于您。
锌期货的交易细则
一、交易
1、 限仓制度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更大数额。
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和客户的锌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限仓的具体比例和数额如下:
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为双向计算,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投资者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经纪会员的持仓限额为基数,交易所可根据经纪会员的注册资本和经营情况调整其限仓数额。
2、 套期保值交易
申请套期保值交易,须填写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与申请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交易部位、买卖数量、套期保值时间相一致的有关证明材料。
套期保值的申请必须在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20日之前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交割月份合约的套期保值申请。交易所在收到套期保值申请后,在5个交易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获准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者,必须在交易所批准的建仓期限内(最迟至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按批准的交易部位和额度建 仓。套期保值额度在交割月前一月份的之一个交易日起不得重复使用。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量和交割量单独计算,在正常情况下不受持仓 *** 的限制。
二、结算
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贷款及其他还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1、 日常结算
交易所在各结算银行开设一个专用的结算账户,用于存放会员保证金及相关款项;会员须在结算银行开设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保证金及相关款项。交 易所对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资金账户的保证金实行分帐管理。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即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 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追加保证金:每日收盘结束,若结算后的结算准备金小于更低余额的,会员必须于下一交易日8:30之前将资金追加到位。未及时追加到位的,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更低余额,则禁止开新仓;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交易所将按有关规定执行“强行平仓”。
2、 交易保证金
是指会员在交易所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占用的保证金。
(1) 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和持仓的不同数量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关于锌标准合约保证金收取的具体规定如下:
锌期货合约持仓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注:X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
交易过程中,当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时,交易所暂不调整交易所保证金收取标准。当日结算时,若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则交易所对该合约全部持仓收取与持仓总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的,应当于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交易所根据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临近交割期)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
锌期货合约上市运行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2) 当某一锌期货合约价格收盘时发生涨跌停板时,当日结算时合约保证金也要相应提高。具体规定如下:收盘时处于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之一交易日结算时,交 易保证金提高到合约价值的8%,收取比例已高于8%的按原比例收取;当地二个交易日出现与上一交易日同方向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则第二交易日结 算时交易保证金提高到合约价值的9%,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
经纪会员向客户收取的交易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
三、交割
1、 交割结算价: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
2、 交割单位:25吨,每张标准仓单所列锌锭的重量为25吨,溢短不超过2%,磅差不超过0.2%。
3、 交割商品的包装
每一交割单位必须是统一生产企业生产、统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
包装要符合交易所规定:每捆应坚固捆扎,不要散包,同时标有醒目的、不易脱落的产品商品标志、批号及捆重。
4、交割商品必备单证
国产商品:必须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进口商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商检证书》、《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缴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
5、交割结算流程
上海期货交易所实行五日交割制。交割程序如下:
(1) 之一交割日
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2)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3) 第三交割日
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4) 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发票
6、标准仓单在交易所进行实物交割的流转程序
(1)卖方投资者背书后交卖方经纪会员;
(2)卖方会员背书后交至交易所;
(3) 交易所盖章后交买方会员;
(4)买方经纪会员背书后交买方投资者;
(5)买方非经纪会员、买方投资者背书后至仓库办理有关手续;
(6)仓库或其 *** 人盖章后,买方非经纪会员、买方投资者可提货或 *** 。
在交割期内,如在当日14:00之前办妥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货款等交割事宜的,交易所当日即清退其相应的交割部位保证金。否则,交易所将在下一交易日清退交割部位保证金。
7、期货转现货
指持有方向相反的统一月份合约的会员(客户)协商一致并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合约按交易所规 定的价格由交易所代为平仓,同时按双方协议价格进行与期货合约标的物数量相当、品种相同、方向相同的仓单的交换行为。
这里的仓单包括标准仓单和非标准仓单。非标准仓单是指有关仓库在以下情况下开具的仓单:非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指定交割仓库;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非指定交割仓库;非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非指定交割仓库。
期转现的期限:欲进行期转现合约的交割月份的上一月份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后的之一个交易日起至交割月份之后交易二个交易日(含当日止)。
申请期转现的期货头寸处理:申请期转现的买卖双方原持有的相应交割月份期货头寸,由交易所在申请日的15:00之前,按申请一交易日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平仓。
期转现的交易保证金(交割保证金):按申请一交易日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结算价计算。
(详细规定见《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第七章“期货转现货”)
8、仓单市场
仓单市场是建立在交易所主页上的一个信息平台,旨在为有仓单买卖及仓单交换意向的交易双方提供一个信息交流的机会,从而加强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的有机联系。具体交易事宜由交易双方自行联系协商,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通过点击交易所主页()中的“仓单市场”模块,可以直接进入仓单市场。
9、交割仓库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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