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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关于期货交易结算所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关于期货交易结算所的通知进行解释,股指期货开户,无条件!手续费加1分(+0.01元),交反90%,直接返到期货账户!可以关注公众号之一交易。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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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所的结算机构是期货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有二种存在方式,即独立的结算所和交易所的结算部。其主要功能是保证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营和市场的健全性。交易所结算部是商品期货交易所的附属机构,交易所结算制度的执行机构。它负责结算所有会员单位的交易帐户,清算每日交易,收取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管理监督交割和报告交易数据。
结算部门作用
1、计算交易的盈亏:期货交易者的交易完成之后,所有的成交信息都汇总至交易所结算部,结算部在核对的基础上,进行结算,计算出每个会员的盈亏情况,并反映在会员的保证金帐户中。交易结算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当天的交易结果当天清算完成。
2、担保交易履约:交易所结算部对所有期货合约交易者起着第三方的作用,即结算部对每一个卖方会员来讲是买方,而对每一个买方会员来讲是卖方。对于交易所结算部本身来说,它每天的盈亏都是平衡的,这样,交易者都只与交易所结算部发生业务关系,期货交易的买卖双方不为对方负有财务责任,而只对交易所结算部负责。由于期货买卖双方可以不必考虑交易对手是否履约而随意买卖合约,而作为交易对手第三方的交易所结算机构承担了保证使每笔交易按期履约的全部责任,从而简化了结算手续,促进了交易,提高了交易效率。
3、控制市场风险:交易所结算机构管理所有会员的基础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确保所有期货交易得以履行,保证期货市场的健全性和财务完整性。各交易所结算机构都实行严格的结算保证金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交易所制定了更低保证金标准,会员公司或其客户成交结算一张合约必须向交易所结算机构交纳更低保证金。同时,为了保证会员经纪公司的利益,经纪公司向其客户征收的保证金一般要高于交易所对会员收取的保证金水平。这样,有了一系列严格的制度和程序,保证了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转,防止造成巨额亏空和清算的混乱。我国的期货市场在经历了几次大的风波事件之后,各交易所都意识到加强结算制度和管理监控力度是控制期货交易风险的关键。
温馨提示:
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建议。
2、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应答时间:2022-01-1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 期货交易的基本操作程序
期货交易的完成是通过期货交易所、结算所、经纪公司和交易者四个组成部分的有机联系进行的。
首先客户选择一个期货经纪公司,在该经纪公司办理开户手续。当客户与经纪公司的 *** 关系正式确立后,就可根据自己的要求向经纪公司发出交易指令。经纪公司接到客户的交易定单后,须立即通知该公司驻交易所的出市代表,并记下定单上的内容,交给该公司收单部, 出市代表根据客户的指令进行买卖交易。
国内一般采用计算机自动撮合的交易方式。结算所每日结算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经纪公司。经纪公司同样向客户提供结算清单。
若客户提出平仓要求,过程同前,最后由出市代表将原持仓合约进行对冲(平仓),经 纪公司将平仓后的报表送给客户。若客户不平仓,则实行逐日盯市制度,按当天结算价结算帐面盈利时,经纪公司补交盈利差额给客户。如果帐面亏损时,客户须补交亏损差额。直到客户平仓时,再结算实际盈亏额。
期货开户
A 客户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与进行期货交易相适应的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财产,能够承担期货交易风险;(3)有固定的住所;(4)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
B 开户的具体程序:
(1)客户提供有关文件、证明材料。
(2)向客户出具《风险揭示声明书》和《期货交易规则》,向客户说明期货交易的风险和期货交易的基本规则。在准确理解《风险揭示声明书》和《期货交易规则》的基础上,由客户在《风险揭示声明书》上签字、盖章。
(3)期货经纪机构与客户双方共同签署《客户委托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正式形成委托关系。
(4)期货经纪机构为客户提供专门帐户,供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资金往来,该帐户与期货经纪机构的自有资金帐户必须分开。客户必须在其帐户上存有足额保证金后,方可下单。
C 入市交易准备:
(1)心理上的准备。期货价格无时无刻不在波动,自然是判断正确的获利,判断失误的亏损。因此,入市前盈亏的心理准备是十分必要的。
(2)知识上的准备。期货交易者应掌握期货交易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巧,了解所参与交易的商品的交易规律,正确下达交易指令,使自己在期货市场上处于赢家地位。
(3)市场信息上的准备。在期货市场这个完全由供求法则决定的自由竞争的市场上,信息显得异常重要。 谁能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市场信息,谁就能在竞争激烈的期货交易中获胜。
(4)拟定交易计划。为了将损失控制到最小,使盈利更大,就要有节制地进行交易,入市前有必要拟定一个交易计划,做为参加交易的行为准则。
期货交易的业务流程
客户在初步接受了期货理论并熟知、掌握了基本的期货交易指令、操作技巧后,接下来就进入实际的交易过程。
1.期货价格的形成方式。期货价格的形成方式主要有:口头公开叫价和计算机撮合两种方式。口头公开叫价方式又分两种,即连续竞价制(动盘)和一节一价制(静盘)。
2.计算机撮合交易是根据口头公开叫价方式的原理设计而成的一种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相对口头公开叫价来说具有准确、连续的特点。我国的期货交易都使用计算机撮合交易系统。
期货交易的流程
1.指令下达方式包括当面委托方式、书面委托方式、 *** 委托方式、电脑自助方式。
2.受令人有权利和义务审核客户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水平是否足够、指令是否超过有效期和指令内容是否齐全,从而确定指令的有效与无效。
3.经纪公司的交易指令中心在接到交易单后,检查交易单有无疏漏后,以 *** 方式迅速传给经纪公司在交易所的出市代表。
4.经纪公司的出市代表收到指令后以最快的速度将指令输入计算机内。
5.指令中心将反馈回来的成交结果记录记入交易单按原程序返馈客户。
6.原则上说,客户每一笔交易的最终确认是根据结算公司或交易所的结算部门的最终确认为准。
7.客户每一笔交易都由经纪公司记录存档,且保存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
8.客户每成交一手合约(买或卖),经纪公司都要收取一定的佣金。
期货交易的分析 ***
1.基本分析法 :分析影响商品供求关系的基本因素,如国家的经济政策、经济环境,替代品的状况乃至气候等,据此判断价格的可能走势。
2.技术分析法 :根据期货价格历史数据在图表上的反映,通过归纳分析,以预测未来的价格趋势。
;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hina Financial Futures Exchange,缩写CFFE) ,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 *** 批准, 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
交易手续费沪深300股指期货:万分之 交易时间
*** 竞价 09:10-09:14;撮合成交 09:14-09:15(不接受交易指令)
连续竞价 9:15-11:30,下午13:30-15:15(最后交易日收市时间为15:00)。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交易所、会员、客户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品种与合约
第三条 交易所上市品种为股票指数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 )批准的其他期货品种。
第四条 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第五条 股指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合约乘数、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每日价格更 *** 动限制、更低交易保证金、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方式、交易代码、上市交易所等。
合约附件与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标的为沪深300指数。该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
第七条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300元。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为股指期货指数点乘以合约乘数。
第八条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以指数点报价。
第九条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是点指数点。该合约交易报价指数点须为点的整数倍。
第十条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季月是指3、6、9、12月。
第十一条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最后交易日为法定假日或者因不可抗力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
到期合约交割日的下一交易日,新的月份合约开始交易。
第十二条 股指期货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9:15-11:30(之一节)和13:00-15:15(第二节),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为9:15-11:30(之一节)和13:00-15:00(第二节)。
第十三条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更 *** 动限制是指其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
第十四条 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第十五条 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1手等于1张合约。期货交易须以交易单位的整数倍进行。
第三章 席位管理
第十六条 席位是指会员向交易所申请设立的、参与交易与接受监管及服务的基本业务单位。会员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所申请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席位。
第十七条 会员申请席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二)通讯、资金划拨条件符合交易所要求;
(三)配备符合交易所要求的业务系统及相关专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交易管理办法;
(五)业务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符合中国 *** 相关技术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十八条 会员申请席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近两年期货交易基本情况;
(二)包含新增席位的理由、条件、可行性论证等内容的申请报告;
(三)机构、人员现状及拟负责交易管理事务的主要人员的名单、简历、专业背景等基本情况;
(四)交易管理的业务制度(包括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五)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包括通讯线路)、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配置清单;
(六)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交易所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报告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报告做出书面批复。
第二十条 会员应当在收到交易所同意其席位申请的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与交易所签订席位使用协议。无故逾期的,视为放弃。会员申请增加席位需与交易所另行签订席位使用协议。
第二十一条 席位使用费按年收取。席位年申报量不超过20万笔的,年使用费为人民币2万元;席位年申报量超过20万笔的,年使用费为人民币3万元。申报量是指买入、卖出以及撤销委托笔数的总和。
席位撤销时,已收取的席位使用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二条 会员交易设施安装和系统调试完成之后,达到交易所规定标准且符合开通条件的,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三条 会员应当加强席位管理和交易业务系统维护,主要设施需要更换或者作技术调整时,应当事先征得交易所同意。席位迁移出原登记备案地,应当事先报交易所审批。交易所有权对席位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席位予以撤销:
(一)会员提出撤销申请,经交易所核准;
(二)私下转包、转租或者 *** 席位;
(三)管理混乱、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者经查实已不符合开通条件;
(四)利用席位窃密或者破坏交易所系统;
(五)所属会员被取消会员资格;
(六)交易所认为其不适宜拥有席位。
第二十五条 由于交易系统、通讯系统等交易设施发生故障,致使10%以上的会员不能正常交易的,交易所应当暂停交易,直至故障消除为止。
第四章 价 格
第二十六条 交易所应当及时发布开盘价、收盘价、更高价、更低价、价、涨跌、更高买价、更低卖价、申买量、申卖量、结算价、成交量、持仓量等与交易有关的信息。
第二十七条 开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开市前5分钟内经 *** 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 *** 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 *** 竞价后之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第二十八条 收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
第二十九条 更高价是指一定时间内某一期货合约成交价中的更高成交价格。
第三十条 更低价是指一定时间内某一期货合约成交价中的更低成交价格。
第三十一条 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当日交易期间的即时成交价格。
第三十二条 涨跌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当日交易期间的价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之差。
第三十三条 更高买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买方申请买入的即时更高价格。
第三十四条 更低卖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卖方申请卖出的即时更低价格。
第三十五条 申买量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未成交的更高价位申请买入的下单数量。
第三十六条 申卖量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未成交的更低价位申请卖出的下单数量。
第三十七条 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一定时间内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结算价是进行当日未平仓合约盈亏结算和计算下一交易日交易价格限制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成交量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当日交易期间所有成交合约的单边数量。
第三十九条 持仓量是指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单边数量。
第五章 指令与成交
第四十条 交易指令分为市价指令、限价指令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指令。
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的、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更优报价成交的指令。市价指令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限价指令是指按照限定价格或者更优价格成交的指令。限价指令在买进时,必须在其限价或者限价以下的价格成交;在卖出时,必须在其限价或者限价以上的价格成交。限价指令当日有效,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销。
第四十一条 市价指令只能和限价指令撮合成交,成交价格等于即时更优限价指令的限定价格。
第四十二条 交易指令的报价只能在合约价格限制范围内,超过价格限制范围的报价视为无效。
交易指令申报经交易所确认后生效。
第四十三条 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市价指令每次更大下单数量为50手,限价指令每次更大下单数量为200手。
第四十四条 开盘 *** 竞价在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 *** 竞价撮合时间。 *** 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为开盘价。
*** 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 *** 竞价后之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 竞价期间不接受市价指令申报。
*** 竞价撮合时间不能撤单。
第四十五条 *** 竞价采用更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更大成交量。高于 *** 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 *** 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 *** 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者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照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第四十六条 开盘 *** 竞价中的未成交部分指令自动参与开市后竞价交易。
第四十七条 限价指令竞价交易时,交易所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 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
当 bp≥sp≥cp,则:成交价=sp
bp≥cp≥sp, 成交价=cp
cp≥bp≥sp, 成交价=bp
*** 竞价未产生开盘价的,以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前一成交价,按照上述办法确定之一笔成交价。
第四十八条 新上市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确定并提前公布。挂盘基准价是确定新合约上市首日交易价格限制的依据。
第六章 交易编码
第四十九条 交易所实行交易编码制度。交易编码是指会员和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专用代码。
第五十条 交易编码由会员号和客户号两部分组成。交易编码由十二位数字构成,前四位为会员号,后八位为客户号。如客户交易编码为001200000001,则会员号为0012,客户号为00000001。
第五十一条 客户可以在不同的会员处开户,但在交易所内只能有一个客户号。其交易编码中会员号不同,客户号相同。
第五十二条 会员应当按照交易所系统中关于客户资料录入的提示输入客户资料,不得跳栏或者漏输。
第五十三条 会员应当通过电子文档方式将客户开户、变更及销户资料向交易所备案,并保证客户资料真实、准确。
第五十四条 会员在交易所系统中录入客户开户资料后,客户交易编码由系统自动生成,经交易所审核后方可使用。
第五十五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等特定客户开立客户号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书面开户申请,由交易所为其开立客户号。
第五十六条 会员应当建立客户开户、变更及销户资料档案。自然人客户资料为《自然人客户开户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客户资料为《法人客户开户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客户销户资料包括《客户销户申请表》等。
对上述资料,会员应当自期货经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保存20年。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户交易编码予以注销:
(一)客户备案资料不真实;
(二)客户被认定为市场禁止进入者;
(三)未按照交易所要求提供客户备案资料;
(四)客户申请注销;
(五)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八条 客户提供虚假的资料或者会员协助客户使用虚假资料开户的,交易所责令会员限期平仓,平仓后注销该客户交易编码,同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的,交易所按照本细则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条 本细则由交易所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细则自2007年6月27日起实施。
这个就是中国的一个登记结算公司
交易所负责交易,但是所交易的东西最后是需要交割的,也就是所有权的正式转移,就要通过结算公司,一旦进行结算之后所有权就正式转移,而在这之前,如果你在交易所完成了一笔交易但并不代表这个股票就属于你了,比如在特殊情况下,交易所可以宣布当天所有交易全部作废,那么这天所有人都白买卖了
我想你是看期货书籍被误导的,现在国内编写的期货教材都是纸上谈兵,写书的人一点都不懂具体的期货交易,拿些早已过时的国外例子来忽悠读者。
国内的期货交易结算就在交易所进行,没有什么“期货结算所”。
而国外早期期货交易没有计算机,所以结算是很费力费时的,根本不可能做到盘中即时结算,各种数据比如持仓、结算价、盈亏等都要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才能出来,所以就设置了专门的“结算所”来负责数据的结算和汇总。
而我国的期货交易一开始就采用了计算机系统,能做到盘中即时结算,因此也就不需要“期货结算所”了。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37条第2款规定,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温馨提示: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应答时间:2021-08-1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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