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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可以去官网进行领取,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期货从业准入性质的入门考试,是全国性的,依照《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组织从业资格考试。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将于4月19日、20日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五地进行,现已开始接受考生报名据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08年将举行五次,考试内容包括期货基础知识和期货法律法规两大部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等新增内容也将被包含其中。
凡“期货基础知识”及“期货法律法规”单科考试成绩在当年和以后的两个年度内有效,在单科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两科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为通过资格考试。
期货从业资格证考试从2015改革;
期货从业资格证考试改革如下:
按照《关于2015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第1号)》安排,中国期货业协会将于9月12日在全国35个城市举办2015年第四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由于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协会研究调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报名时间向后推迟。
考生可自7月24日起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2015年9月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道”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3日;9月7日至11日可登陆报名网页“准考证打印通道”打印准考证。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协会网站发布。
1.从业资格考试考生单科考试成绩在当年及以后两个年度内有效,两门考试成绩均合格者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长期有效。考试成绩合格证可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资格考试”栏目中查询并打印。
2.“期货投资分析”考试成绩合格的,取得“期货投资分析”考试合格证,考试成绩长期有效。符合协会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期货投资咨询资格。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秦安路105号亚盛大厦西楼810室
*** :0931-8721155 0931-8815685
2009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
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在2009年举行四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组织资格考试工作。
二、报考条件
1 、年满 18 周岁;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 、中国 *** 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考试科目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科目为两科,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单科考试时间100分钟。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 试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之一次
2 月24日—3月4日
4 月11日—12日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成都、郑州
第二次
5 月12日—20日
6 月27日—28日
35 个城市
第三次
7 月28日—8月5日
9 月5日—6日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长沙、大连、西安
第四次
10 月12日—21日
11 月21日—22日
35 个城市
35个考试城市包括: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考生可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选择参加考试。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六、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考生于以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报名费单科70元(不包含教材费),具体缴付方式、发票申请、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于报名开始日后参考报名须知。
七、考试大纲和参考教材
考试大纲详见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2009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期货基础知识”科目参考教材:《期货市场教程》(第六版)(中国期货业协会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期货法律法规”科目参考教材:《期货法律法规汇编》(第三版)。两教材具体购买办法见中国期货业协会“资格考试”栏目。
八、其他事项及说明
1、考生单科考试成绩在当年及以后两个年度内有效,两门考试成绩均合格者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长期有效。考试成绩合格证取得方式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资格考试”栏目中查询。
2、咨询方式:
中国期货业协会网址:
考务机构ATA公司期货考试咨询 *** :上海021-61651128
中国期货业协会咨询 *** :010-88087210/88086797
3、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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