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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期货交易所交易指令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中国期货交易所下单指令进行解释,期货开户,无条件!手续费加1分(+0.01元),交反90%,直接返到期货账户!可以关注公众号之一交易。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hina Financial Futures Exchange,缩写CFFE) ,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 *** 批准, 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
交易手续费沪深300股指期货:万分之 交易时间
*** 竞价 09:10-09:14;撮合成交 09:14-09:15(不接受交易指令)
连续竞价 9:15-11:30,下午13:30-15:15(最后交易日收市时间为15:00)。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交易所、会员、客户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品种与合约
第三条 交易所上市品种为股票指数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 )批准的其他期货品种。
第四条 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第五条 股指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合约乘数、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每日价格更 *** 动限制、更低交易保证金、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方式、交易代码、上市交易所等。
合约附件与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标的为沪深300指数。该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
第七条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300元。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为股指期货指数点乘以合约乘数。
第八条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以指数点报价。
第九条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是点指数点。该合约交易报价指数点须为点的整数倍。
第十条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季月是指3、6、9、12月。
第十一条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最后交易日为法定假日或者因不可抗力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
到期合约交割日的下一交易日,新的月份合约开始交易。
第十二条 股指期货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9:15-11:30(之一节)和13:00-15:15(第二节),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为9:15-11:30(之一节)和13:00-15:00(第二节)。
第十三条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更 *** 动限制是指其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
第十四条 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第十五条 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1手等于1张合约。期货交易须以交易单位的整数倍进行。
第三章 席位管理
第十六条 席位是指会员向交易所申请设立的、参与交易与接受监管及服务的基本业务单位。会员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所申请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席位。
第十七条 会员申请席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二)通讯、资金划拨条件符合交易所要求;
(三)配备符合交易所要求的业务系统及相关专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交易管理办法;
(五)业务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符合中国 *** 相关技术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十八条 会员申请席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近两年期货交易基本情况;
(二)包含新增席位的理由、条件、可行性论证等内容的申请报告;
(三)机构、人员现状及拟负责交易管理事务的主要人员的名单、简历、专业背景等基本情况;
(四)交易管理的业务制度(包括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五)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包括通讯线路)、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配置清单;
(六)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交易所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报告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报告做出书面批复。
第二十条 会员应当在收到交易所同意其席位申请的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与交易所签订席位使用协议。无故逾期的,视为放弃。会员申请增加席位需与交易所另行签订席位使用协议。
第二十一条 席位使用费按年收取。席位年申报量不超过20万笔的,年使用费为人民币2万元;席位年申报量超过20万笔的,年使用费为人民币3万元。申报量是指买入、卖出以及撤销委托笔数的总和。
席位撤销时,已收取的席位使用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二条 会员交易设施安装和系统调试完成之后,达到交易所规定标准且符合开通条件的,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三条 会员应当加强席位管理和交易业务系统维护,主要设施需要更换或者作技术调整时,应当事先征得交易所同意。席位迁移出原登记备案地,应当事先报交易所审批。交易所有权对席位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席位予以撤销:
(一)会员提出撤销申请,经交易所核准;
(二)私下转包、转租或者 *** 席位;
(三)管理混乱、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者经查实已不符合开通条件;
(四)利用席位窃密或者破坏交易所系统;
(五)所属会员被取消会员资格;
(六)交易所认为其不适宜拥有席位。
第二十五条 由于交易系统、通讯系统等交易设施发生故障,致使10%以上的会员不能正常交易的,交易所应当暂停交易,直至故障消除为止。
第四章 价 格
第二十六条 交易所应当及时发布开盘价、收盘价、更高价、更低价、价、涨跌、更高买价、更低卖价、申买量、申卖量、结算价、成交量、持仓量等与交易有关的信息。
第二十七条 开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开市前5分钟内经 *** 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 *** 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 *** 竞价后之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第二十八条 收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
第二十九条 更高价是指一定时间内某一期货合约成交价中的更高成交价格。
第三十条 更低价是指一定时间内某一期货合约成交价中的更低成交价格。
第三十一条 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当日交易期间的即时成交价格。
第三十二条 涨跌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当日交易期间的价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之差。
第三十三条 更高买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买方申请买入的即时更高价格。
第三十四条 更低卖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卖方申请卖出的即时更低价格。
第三十五条 申买量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未成交的更高价位申请买入的下单数量。
第三十六条 申卖量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未成交的更低价位申请卖出的下单数量。
第三十七条 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一定时间内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结算价是进行当日未平仓合约盈亏结算和计算下一交易日交易价格限制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成交量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当日交易期间所有成交合约的单边数量。
第三十九条 持仓量是指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单边数量。
第五章 指令与成交
第四十条 交易指令分为市价指令、限价指令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指令。
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的、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更优报价成交的指令。市价指令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限价指令是指按照限定价格或者更优价格成交的指令。限价指令在买进时,必须在其限价或者限价以下的价格成交;在卖出时,必须在其限价或者限价以上的价格成交。限价指令当日有效,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销。
第四十一条 市价指令只能和限价指令撮合成交,成交价格等于即时更优限价指令的限定价格。
第四十二条 交易指令的报价只能在合约价格限制范围内,超过价格限制范围的报价视为无效。
交易指令申报经交易所确认后生效。
第四十三条 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市价指令每次更大下单数量为50手,限价指令每次更大下单数量为200手。
第四十四条 开盘 *** 竞价在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 *** 竞价撮合时间。 *** 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为开盘价。
*** 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 *** 竞价后之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 竞价期间不接受市价指令申报。
*** 竞价撮合时间不能撤单。
第四十五条 *** 竞价采用更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更大成交量。高于 *** 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 *** 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 *** 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者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照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第四十六条 开盘 *** 竞价中的未成交部分指令自动参与开市后竞价交易。
第四十七条 限价指令竞价交易时,交易所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 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
当 bp≥sp≥cp,则:成交价=sp
bp≥cp≥sp, 成交价=cp
cp≥bp≥sp, 成交价=bp
*** 竞价未产生开盘价的,以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前一成交价,按照上述办法确定之一笔成交价。
第四十八条 新上市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确定并提前公布。挂盘基准价是确定新合约上市首日交易价格限制的依据。
第六章 交易编码
第四十九条 交易所实行交易编码制度。交易编码是指会员和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专用代码。
第五十条 交易编码由会员号和客户号两部分组成。交易编码由十二位数字构成,前四位为会员号,后八位为客户号。如客户交易编码为001200000001,则会员号为0012,客户号为00000001。
第五十一条 客户可以在不同的会员处开户,但在交易所内只能有一个客户号。其交易编码中会员号不同,客户号相同。
第五十二条 会员应当按照交易所系统中关于客户资料录入的提示输入客户资料,不得跳栏或者漏输。
第五十三条 会员应当通过电子文档方式将客户开户、变更及销户资料向交易所备案,并保证客户资料真实、准确。
第五十四条 会员在交易所系统中录入客户开户资料后,客户交易编码由系统自动生成,经交易所审核后方可使用。
第五十五条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等特定客户开立客户号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书面开户申请,由交易所为其开立客户号。
第五十六条 会员应当建立客户开户、变更及销户资料档案。自然人客户资料为《自然人客户开户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客户资料为《法人客户开户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客户销户资料包括《客户销户申请表》等。
对上述资料,会员应当自期货经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保存20年。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户交易编码予以注销:
(一)客户备案资料不真实;
(二)客户被认定为市场禁止进入者;
(三)未按照交易所要求提供客户备案资料;
(四)客户申请注销;
(五)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八条 客户提供虚假的资料或者会员协助客户使用虚假资料开户的,交易所责令会员限期平仓,平仓后注销该客户交易编码,同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的,交易所按照本细则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条 本细则由交易所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细则自2007年6月27日起实施。
交易指令又称交易定单,交易指令是金融期货投资者下达给期货交易经纪人和经纪公司的按何种价格何种方式交易一定数量合约的订单。按照中金所的设计,股指期货交易中接受三种指令:市价指令、限价指令和取消指令。交易指令当日有效,在指令成交前,客户可提出变更或撤销。
1、市价指令:指不限定价格的买卖申报,尽可能以市场更好价格成交。
2、限价指令:指执行时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的价格成交的指令。它的特点是如果成交,一定是客户的预期价格或比其更好。
3、取消指令:指客户将之前下过的某一指令取消的指令。如果在取消指令生效之前,前一指令已经成交,则称为取消不及,客户必须接受成交结果。如果部分成交,则可将剩余部分还未成交的撤消。
金融期货交易者通常以 *** 通知方式向选定的经纪公司下达订单。直接接到通知的经纪人是场外经纪人。其接到订单后,先记下,并以口头方式复诵一遍。这样,客户能核对其指令是否正确,也可确定场外经纪人已接受了指令。场外经纪人做好这一切后,立即用 *** 或电传汀字机或其他更快捷的 *** ,通知经纪人驻交易所的代表,亦称市场出使。市场出使收到指令后,打上时间戳记,并立即迅速地传递给交易池内的场内的交易员(有一些指令是通过手势传递给场内交易员的,执行后的指令再以手势方式传回)。
你好,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设计,股指期货交易中接受两种指令:市价指令和限价指令。
(1)市价指令:指不限定价格的买卖申报,尽可能以市场更好价格成交的指令。
(2)限价指令:指执行时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的价格成交的指令。
你好,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设计,股指期货交易中接受两种指令:市价指令和限价指令。
(1)市价指令:指不限定价格的买卖申报,尽可能以市场更好价格成交的指令。
(2)限价指令:指执行时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的价格成交的指令。
什么是期货的市价指令?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的、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更优报价成交的指令。市价指令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撒销。客户在下达这种指令时不需指明具体的价位,而是要求期货经纪公司出市代表以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更好价格达成交易。这种指令的特点是成交速度快。在期货市场,市价指令也称随行就市,是指按照市场当时更好的价格立即(尽快)买(卖)某一特定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交易指令。在股票市场,市价是指交易商进行交易委托时,不必输入委托价格,以对方限价指令作为交易成交价。市价指令优先于限价指令并只与对方的限价指令成交,交易双方市价指令不成交。市价指令按输入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市价指令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在股指期货市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规定,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的、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更优报价成交的指令。
; 客户在按规定足额缴纳开户保证金后,即可开始交易,进行委托下单。所谓下单,是指客户在每笔交易前向期货经纪公司业务人员下达交易指令,说明拟买卖合约的种类、数量、价格等的行为。通常,客户应先熟悉和掌握有关的交易指令,然后选择不同的期货合约进行具体交易。
(一)常用交易指令
国际上常用的交易指令有:市价指令、限价指令、止损指令和取消指令等。我国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交易指令有两种:限价指令和取消指令,交易指令当日有效。在指令成交前,客户可提出变更或撤销。
1、市价指令
市价指令是期货交易中常用的指令之一。它是指按当时市场价格即刻成交的指令。客户在下达这种指令时不须指明具体的价位,而是要求期货经纪公司出市代表以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更好价格达成交易。这种指令的特点是成交速度快,一旦指令下达后不可更改和撤销。
2、限价指令
限价指令是指执行时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的价格成交的指令。下达限价指令时,客户必须指明具体的价位。它的特点是可以按客户的预期价格成交,成交速度相对较慢,有时无法成交。
3、止损指令
止损指令是指当市场价格达到客户预计的价格水平时即变为市价指令予以执行的一种指令。客户利用止损指令,既可以有效地锁定利润,又可以将可能的损失降低至更低限度,还可以相对较小的风险建立新的头寸。(国内尚没有该指令)4、取消指令
取消指令是指客户要求将某一指令取消的指令。客户通过执行该指令,将以前下达的指令完全取消,并且没有新的指令取代原指令。
期货经纪公司对其 *** 客户的所有指令,必须通过交易所集中撮合交易,不得私下对冲,不得向客户作获利保证或者与客户分享预期年化收益。
(二)下单方式
客户在正式交易前,应制定详细周密的交易计划。在此之后,客户即可按计划下单交易。客户可以通过书面、 *** 或者中国 *** 规定的其他方式向期货经纪公司下达交易指令。具体下单方式由如下几种:
1、书面下单
客户亲自填写交易单,填好后签字交由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再由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通过 *** 报单至该公司在期货交易所场内的出市代表输入指令进入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
2、 *** 下单
客户通过 *** 直接将指令下达到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再由交易部通知出市代表下单。期货经纪公司须将客户的指令予以录音,以备查证。事后,客户应在交易单上补签字。
期货经纪公司在接受客户指令后,应及时通知出市代表。出市代表应及时将客户的指令输入交易席位上的计算机终端进行竞价交易。
(三)竞价
国内期货合约价格的形成方式是:计算机撮合成交。
计算机撮合成交是根据公开喊价的原理设计而成的一种计算机自动化交易方式,是指期货交易所的计算机交易系统对交易双方的交易指令进行配对的过程。这种交易方式具有准确、连续等特点。
国内期货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的运行,一般是将买卖申报单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
开盘价和收盘价均由 *** 竞价产生。
开盘价 *** 竞价在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 *** 竞价撮合时间,开市时产生开盘价。
收盘价 *** 竞价在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每一交易日收市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 *** 竞价撮合时间,收市时产生收盘价。
交易系统自动控制 *** 竞价申报的开始和结束并在计算机终端上显示。
*** 竞价采用更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更大成交量。高于 *** 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 *** 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 *** 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四) 成交回报与确认
当期货经纪公司的出市代表收到交易指令后,确认无误后以最快的速度将指令输入计算机内进行撮合成交。当计算机显示指令成交后,出市代表必须马上将成交的结果反馈回期货经纪公司的交易部。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将出市代表反馈回来的成交结果记录在交易单上并打上时间戳记后,将记录单报告给客户。成交回报记录单应包括以下几个项目:成交价格、成交手数、成交回报时间等。
客户对交易结算单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向期货经纪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客户对交易结果单记载事项无异议的,应当在交易结算单上签字确认或者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确认。客户既未对交易结算单记载事项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交易结算单的确认。对于客户有异议的,期货经纪公司应当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予以核实。
关于期货交易所交易指令和中国期货交易所下单指令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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