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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现公开征集棉花期权做市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郑商所期权做市商资格按品种进行管理。申请棉花期权做市商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具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市业务,做市人员应当熟悉期货、期权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三)具有健全的做市业务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具备稳定、可靠的做市业务技术系统;
(六)具有交易所认可的为期权交易或期权仿真交易做市的经验;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一)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做市商资格申请表(附件1);
(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原件或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复印件;
(四)做市业务部门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规定,从事做市业务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名单、履历(岗位设置与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相关岗位的主要人员均需附详细个人简历);
(五)申请品种做市业务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附件3);
(七)做市业务技术系统情况的说明;
(八)期权交易或者期权仿真交易做市情况的说明(已参与境内交易所期权实盘做市的申请单位,需提供最近年度相关品种做市业务开展情况、年度评比结果及其证明;其他申请单位需提供两年内参与的仿真交易活动、相关评比获奖情况及其证明,附件4);
(九)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需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提交。白糖期权做市商申请棉花期权做市商资格的,应当向交易所补充提交(一)、(三)、(四)、(五)、(八)、(九)项所要求的书面材料。
三、征集流程
(一)报名参加技术测试。自审符合以上要求的申请单位,应与郑商所联系,在7月16日前接入棉花期权仿真交易环境,进行业务测试和专项测试(测试要求见附件5)。
(二)材料报送。郑商所即日起接受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6日。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统一为“XX公司棉花期权做市商申请材料”,其中第(一)、(二)、(三)、(六)项提供扫描件,其他材料提供电子档及其首页(加盖公章)扫描件;
2.纸质材料顺序以上述编号为准,每项均需加盖申请机构公章,有多页材料的项目在首页加盖即可,并附上材料清单。
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提交后均需致电确认。
(三)材料预审。郑商所根据收到的材料对申请单位的条件进行预审。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后续资格评审。
(四)提交测试报告。通过预审的申请单位按要求提交相应测试报告及所在期货公司意见。
(五)现场检查。通过预审的申请单位,郑商所对其技术系统、人员情况、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检查。
(六)资格确定。郑商所根据现有白糖期权做市商2018年1月以来的考核排名及提交的材料,确定部分白糖期权做市商为棉花期权做市商;对于未能按考核排名确定棉花期权做市资格的白糖期权做市商及其他申请单位,郑商所根据上述流程进行综合评分,按排名确定。
棉花期权做市商资格确定后向市场公告。
联系 *** :0371-65610312,0371-65612893
做市商 *** 群:422987949,323444743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0号期货大厦
邮编:450018;邮箱:lvtong@czce-kom
特此通知。
附件1.郑商所期权做市商资格申请表
2.期权做市商岗位设置与人员情况汇总表
3.承诺书
4.参与实盘交易或仿真交易做市情况汇总表
5.关于棉花期权做市商申请机构参与仿真交易活动的要求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8年7月5日
首先先看一下啥是做市商。
一个合约品种刚上来的时候是很不活跃的,有的时候可能一天都没有交易,一般国际上主流的做法是引入做市商机制,由做市商在市场上提供双边报价,做市商主要的任务就是为市场提供流动性。
做市商主要的利润来源是买卖价差。就拿某一个具体合约来说,我需要提供这个合约的买卖报价,即bid,ask双边报价,如果在某一个瞬间刚好都成交了,那么你就刚好赚了一个价差ask-bid,这个spread 就是你的盈利。理想情况下做市交易一般不会持有方向性头村,不赌delta,不赌波动率,就像开赌场一样,天天坐着叼着雪茄数着这些spread就行了,当然这是理想的情况,现实是:
交易很不活跃,这个spread也没那么好赚,成交多了你需要去对冲风险,这个风险管理也是个精细活,今天可能亏在波动率上,明天可能亏在基差上,当然也有很多时候怎么亏得都不知道。
实际上也有很多做市商不是风险中性的,毕竟市场不活跃交易所给钱也不多的时候自己还是要养家糊口的,有些就可能去赌波动率,有些想去收割theta(当然能不能收割到那是后话),高端一点的可能去搞一些策略,当然也有一些“聪明人”琢磨起了歪魔邪道,比如去对敲,这个初期为了争夺排名以及奖励可能有人会做。
所以这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做市业务是一个复杂业务,不是你找一两个牛逼的交易员就行的,首先需要你有一个成熟稳定的做市系统,除了系统,还需要期货公司足够的支持,包括交易席位的资源,柜台系统的运维,交易专线的搭建等,目的是保证做市系统的稳定和速度。
同时,做市业务对细节也要求的无比严格。细节主要分两块:技术细节和交易细节。
技术上面需要深耕的地方很多,做市交易本质上就是高频交易,需要系统有较快的报撤单速度,能够优化可能产生的流控问题,系统延迟也是致命的,它可能让你不断在市场上亏钱,所以,一个高速低延迟的做市系统是业务的必备。
至于交易细节,需要考虑的东西就比较多了,包括业务中对定价模型以及报价模型进行优化调整,对每日持仓的Greeks分解,盈亏的分解,以及收盘后的复盘等等,这些细节决定了你是亏钱还是赚钱,要做好这些,光靠一两个人是不行的,需要组建一个量化分析的团队,在合约品种的基本面,定价模型,风险管理,以及做市交易策略上面不断总结积累,深入研究,只有这样做市业务才会顺利开展下去,直至盈利。
而平时交易过程也是不断管理风险的过程,比如你突然买了一个合约,你要思考能不能立刻把它出掉,很多时候都能以较高的价格卖掉的,卖不掉的话你要看这个合约对你风险影响几何,需不需要立刻对冲。交易时候你也需要时时刻刻观察波动率曲线的变化,到底现在的曲线是不是正常的?这个点是高了还是低了?3月份的波动率应该比4个月的高么?波动率变化的趋势是什么?要涨了还是要跌了?这些都是你要思考的,其实做市过程中,你需要时时刻刻调整波动率曲线的参数,让曲线能够fit市场,也需要时时刻刻关注风险,否则一不留神,可能死无葬身之地。
根据海外市场的运行经验,在股指期权市场上,绝大多数投资者都是期权的买入者,一般要由做市商承担卖出者的角色,而期权卖出者有着巨大的敞口风险,做市商必须有足够的实力承担这样的风险,同时也必须有足够的能力研判市场走势,避免处于风险之中。
合格的做市商对市场的把握非常到位,其报出的权利金价格最终需要使得绝大多数买方都不会行权。
参照国际惯例,我国对股指期权市场做市商的资格要求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实力,包括总资产、注册资本、净资产、保证金总额、股东背景与结构等。
2、风险管理能力,包括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
3、专业技术,要精通期货及期权交易相关规则、细则及各种管理办法,掌握相关品种的现货基本面资料,熟练运用各种分析技术和交易策略,具备相当的交易操作技术。
根据以上对做市商的资格要求,考虑到我国金融市场现状,将来有可能成为股指期权市场做市商参与主体的机构包括期货公司(具备交易所的结算会员资格)、机构投资者等。
黄金做市商交易模式
做市商是一种场外交易,没有固定交易场所,黄金做市商本身并不产生价格,而是外部直接引入价格,并无条件的接受客户的买卖指令。我国目前存在黄金做市商交易模式,几大商业银行推出的纸黄金,都是做市商交易模式。由银行或金商直接充当所有买卖参与者的交易对手。它更大的方便之处是交易的便利性,投资者在一个既定价格交易成功的概率很大,受成交量的约束较小。目前国内几大商业银行采取的做市商模式,都是100%的全额交易,这与伦敦采用保证金交易的做市商模式不同。
(一)银行卡业务
1.银行卡发卡
2.信用卡发卡
3.信用卡收单
4.外资银行借记卡
(二)第三方托管、存管、保管及账户业务
5.公募基金托管
6.私募基金和资管产品托管
7.社保基金境外托管
8.社保基金境内托管
9.QDII、RQDII境内托管
10.QDII境外托管
11.QFII、RQFII托管
部分略
16.期货结算和保证金存管(含上期所、大商所、中金所、郑商所、国际能源所)
17.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
18.第三方支付的备付金账户
19.P2P第三方存管(因法规暂缺失、列举大致三种模式)
20.海外投资基金资金保管银行
21.公司债受托管理人
(三)投资及交易类
22.银行衍生品交易(包括银监会和外管局,外管局又包括银行间和代客)
23.外资银行债券投资
24.QFII
25.RQFII
26.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资格
27.上海黄金交易所国际会员资格
28.债券做市商
29.银行间外币对做市商
30.人民币对外币即期、远期和掉期做市商
31.外汇综合做市商
32.外汇一级交易商
部分略(具体参见报告)
(四)结算及结算 *** 业务
39.债券结算 *** 行
40.基金销售支付结算银行
41.股票期权资金结算银行
42.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指定结算银行
43.CIPS系统直参行资质
(五)代客理财、代销及外汇业务
44.银行理财产品发售
45.银行代客境外理财
46.商业银行代销保险
47.商业银行代销基金
48.商业银行代销 *** 资产管理计划
49.代客利率互换
(六)外汇
50.银行结售汇业务
51.离岸银行业务
52.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的业务资质
(六)债券发行及承销业务资质
53.金融债发行和上市
54.金融债承销
5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
56.国债承销团成员
(七)法人机构准入
57.城商行机构准入及股东资格要求
58.外资法人银行机构准入
59.民营银行机构准入
60.农村商业银行机构准入
61.村镇银行机构准入
(八)其他
62.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资格
63.大额存单发起资格
64.同业存单发起资格
65.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
二、银监会监管的非银金融机构法人准入
66.信托公司法人机构准入
67.金融租赁公司法人机构准入
68.消费金融公司法人机构准入
69.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法人机构准入
70.汽车金融公司法人机构准入
71.货币经纪公司法人机构准入
三、证券公司
(一)投资银行业务
72.企业债主承销商资格
7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
74.券商在新三板的主办券商资格
75.保荐机构资质
76.公司债承销业务
77.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资格
78.证券公司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
(二)信用交易业务
79.融资融券业务
80.股票约定式购回业务资格
81.场外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资格
82.交易所质押式回购业务资格
(三)经纪业务
83.证券公司介绍业务
84.证券公司经纪业务
85.证券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
(四)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86.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87.境外投资顾问资格
88.券商财务顾问资格
(五)资产管理业务
89.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质
90.证券公司 *** 资产管理业务
91.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92.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
93.资产管理机构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94.证券公司、资管机构QFII资格
(六)证券自营业务
95.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资格
96.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资质
(七)基金及代销金融产品
97.证券公司代销基金
98.公募基金管理人
99.券商公募基金托管
100.证券公司、基金公司QDII
101.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券商、基金)
(八)创新业务
102.证券公司创新业务个案准入
(九)机构准入
103.证券公司机构准入
104.证券公司子公司准入
105.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准入
106.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准入
(十)其他
107.证券业协会机构报价与转入系统参与人
108.中证登乙类结算参与人
四、基金、期货、其他
(一)基金公司(含基金子公司)
109.基金公司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质
110.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业务
111.券商对基金公司参股、控股资格
112.基金公司机构准入
113.基金子公司机构准入
114.商业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准入
(二)期货公司(含期货子公司)
115.期货公司代销基金
116.期货子公司股票期权做市商
117.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经纪业务
118.期货公司商品期货经纪业务
119.期货公司境外期货经纪业务
120.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121.期货资产管理业务
122.期货公司机构准入
(三)其他(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基金销售)
12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准入
124.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代销基金
125.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准入
126.基金销售第三方平台辅助服务
五、保险、中介服务及互联网金融
(一)保险
127.保险公司机构准入及业务准入
128.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准入
129.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业务
130.外资保险公司机构准入
131.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QFII
132.保险公司代销基金
(二)中介机构及互联网金融业务准入
部分略(具体参见报告)
139.地方资产管理机构
140.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
141.非金融支付机构
142. *** 公司(北京、上海、重庆、深圳对比)
143.融资性担保公司(北京、上海、重庆、深圳对比)
案例:28.债券做市商一 、法规依据和准入条件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14项: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审批。
2.《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4]第 3 号)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1号,2007-01-09)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申请成为做市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或净资本不少于12亿元人民币;
(二)市场表现活跃,提交申请时上一年度的现券交易量排名前80位;
(三)提交申请前,已在银行间市场尝试做市业务,具备必要的经验和能力;
(四)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激励考核机制
(五)有较强的债券市场研究和分析能力;
(六)相关业务部门有5人以上的合格债券从业人员,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七)提交申请前2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二、具体办理细节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审批服务指南》确定债券做市商具体准入流程如下:
(四)受理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更准确地说是金融市场司债券处,相关咨询均通过债券处。
(五)决定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七)申请人条件
和上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管理规定》列举的7项条件完全相同。
(八)申请材料
1.金融机构申请成为做市商,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金融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做市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相关业务部门情况简介(包括人员构成、岗位设置、职责划分等);
(6)提交申请前2年在银行间市场活动情况的报告(包括做市业务尝试情况总结);
(7)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提交申请前2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8)提交申请前2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的书面说明;
(9)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九)申请接收
(1) 窗口接收: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值班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
(2) 网上接收:暂无。
(3) 信函接收: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值班室,地址:此处略,具体见报告。
(4) 联系 *** :此处略,详见报告
(5) 传真:010-66016675
(6) 电子邮箱:zqjyc@pbc.gov.cn
(十七)咨询途径
1.窗口咨询: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债券交易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三、债券做市商权利义务
这主要通过交易商协会加以规范,而不是行政性规章制度或规范性文件。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工作指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0]第2号)中详细规定了债券做市商的评价体系,主要有:
第十条 做市商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方面:
(一)合规性:主要评价做市商是否遵循《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报价价差:主要评价做市商在被评价期间对各待偿期限债券双边报价价差(以bp表示)。
(三)报价量:主要评价做市商在被评价期间的报价总量情况。
(四)成交量:主要评价做市商在被评价期间的做市成交笔数和成交总量情况。
(五)配合与报告:主要评价做市商配合主管部门工作、提交季度报告的及时性和质量等情况。
(六)加分项:主要对在某些方面表现较好的做市商给予加分,包括更优报价次数、连续报价债券只数和关键期限国债做市等情况。
(七)减分项:主要对合规性指标表现较差和有违反相关自律规则行为的做市商给予减分。
四、债券做市商和其他资质之间的关联关系
债券做市商银行可以自动获得其他的资质:开展对客利率互换业务,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代客理财账户;
加分项有: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
五、目前债券做市商市场名单
截止2015年8月,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共25家,此外还有47家债券尝试做市商:
序号
机构名称
1
中国工商银行
2
中国农业银行
3
中国银行
4
中国建设银行
5
招商银行
6
中信银行
7
中国光大银行
8
兴业银行
9
中国民生银行
10
恒丰银行
11
北京银行
12
上海银行
13
南京银行
14
杭州银行
15
汉口银行
16
中信证券
17
国泰君安证券
18
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9
国家开发银行
20
交通银行
21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2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3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4
广发银行
25
浦东发展银行
尝试做市商共47家(名单此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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