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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龙指,乌龙指”的出现主要与流动性差有关,他坦言,自2015年股灾之后,出现了“谈期色变”的现象,无论是监管层、机构还是散户,对于流动性的问题都是非常担心的,流动性的缺失也是目前非常现实的现状。
中金所在公告中指出,近期股指期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但流动性状况改善尚不充分。各位会员和广大交易者,应充分评估市场流动性状况,谨慎交易,切实防范市场交易风险。
在2015年,在股市持续下跌的压力下,监管层下发层层指令限制股指期货交易。受此影响,股指期货成交量大幅下降。据中金所披露的信息显示,7月19日收盘后,三大股指期货品种累计成交量6.22万手,累计成交额419亿元。而在股指期货未被限制之前的2015年,股指期货日成交量高达百万手,日成交额上达万亿元。比如2015年7月20日,股指期货日成交额256.95万手,累计成交额达3万亿元。
另外,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1-12月,中金所全年累计成交量为1833万手,累计成交额为18万亿元,同比分别下降94.62%和95.64%。分析人士表示,股指期货交易受限是中金所交易量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
易误导投资者
“乌龙指”频发会给市场传递错误信号,给部分程序化的交易者带来一定的损失。
王红英认为,“乌龙指”带来了一个错误的交易信号。由于流动性的缺失,导致了竞价价格的不连续,这样错误的股指期货信号,会对股票市场造成一些直接的影响。“因为期货是领先于现货股票市场的,暴涨的股指期货往往会使投资者误以为出现了利多消息,这会造成股票市场的异常波动,尤其对蓝筹股来说更是如此。”王红英进一步解释道。
徽商期货分析师王盾同样表示,“乌龙指”对于想要利用股指期货做参考的投资者有一个误导,此外,“乌龙指”也导致股指期货丧失了避险功能,会对投资者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此外,张春康表示,“乌龙指”会让一些程序化的交易者,事先设好条件单、止损单的交易者带来巨大损失。
但格林大华期货股指分析师石敏表示,由于IF1708合约并不是主力合约,而且没有足够的量来支撑,所以这个价格并不具有代表性,对行情的影响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王红英提醒交易者,要尽量回避不活跃的合约的交易,选择一些活跃月份的期货合约。同时,石敏也提到,市场上确实存在一些“钓鱼”行为,即在涨停价或跌停价挂单,等待错单上钩。她表示,想要避免这样的风险,交易者应当谨慎交易,避免在下单时出现错误。
呼吁放开股指
对于如何减少“乌龙指”的出现,王红英呼吁监管部门放下包袱,股灾已过去了两年,考虑到要维持市场的正常交易功能,股指期货的正常流动性是需要保障的。此外,目前市场大盘处于低位,金融去杠杆进行了两年多,市场的稳定性也得到了体现,王红英认为,现在是放开股指期货的更佳时机。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3月的两次“乌龙指”出现后,中金所随即调整了三大股指期货合约的更大单次下单数量,从100手下调到了20手,市价指令每次更大下单数量调整为10手。中金所在当时的公告中称,此次交易机制的调整,旨在减少不活跃合约的交易中,因大单量造成的价格瞬间大幅波动情形。下一步将在有效防控风险、维护平稳运行的前提下,持续跟踪监测市场运行情况,不断完善交易机制,继续改善市场流动性,促进金融期货市场功能更好发挥。
对此,石敏认为,尽管这次同样出现了“乌龙指”问题,但鉴于目前的上限已经较低了,监管层应该不会继续调整下单数量。
在政策方面,王红英表示,核心的问题就在于股指期货已经失去了预测的功能,那么在投资者看来,股指期货也就不存在投资、套期保值的功能了,这会使投资者远离这个市场,而调整下单数量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王红英直言,“正如国家金融工作会议上所提出的,风险控制与开放是同步发展的,在审慎的控制风险的同时,也应当积极的推进开放,不能为了控制市场而放弃了流动性”,他说,“这并不是股指期货或者股票市场本身的问题,而是经济结构导致的问题”。石敏则表示,目前股指期货还是有在慢慢开放的趋势,但需要一定的时间。
是指当股指波幅达到规定的熔断点时,交易所为控制风险采取的暂停交易措施,具体来说是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的机制。
2015年12月4日,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熔断基准指数为沪深300指数,采用5%和7%两档阈值。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于2016年1月8日暂停。
2016年1月8日,经中国 *** 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四章第五节规定的“指数熔断”机制,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扩展资料:
作用:
1、对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风险提供预警作用,有效防止了风险的突发性和风险发生的严重性。
从我国股指期货熔断机制的设计来看,在市场波动达到 10%的涨跌停板之前,引入了一个6%的熔断点,即股指期货的指数点升跌幅达到6%,即在此后的10分钟交易里指数报价不能超出熔断点之外,这不仅给股指期货的交易者提出了一种警示,也为期货交易的各级风险管理提出了一种警示。
2、为控制交易风险赢得思考时间和操作时间。
由于在市场波动达到6%的熔断点时,会有10分钟的熔断点内交易,这足以让交易者有充裕的时间考虑风险管理的办法和在恢复交易之后将体现自己操作意愿的交易指令下达到交易所内供计算主机撮合成交。
3、有利于消除陈旧价格导致期货市场流动性下降。
在出现股指期货异常波动的单边行情中,由于大量的买盘(或卖盘)的堵塞会延迟行情的正常显示,从而产生陈旧性价格,这时人们所看到的价格实际上是上一个时刻的价格,按此价格申报交易必不能成交;
不成交指令不断地大量进入交易系统将造成更严重的交易堵塞,使数据的显示更加滞后。有了10分钟的熔断期,可以消除交易系统的指令堵塞现象,消除陈旧性价格,保证交易的畅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熔断机制
历次股指被限制开仓的表现是无法再开新仓进行交易。投资者在日内进行了几笔交易以后,发现自己无法再开新仓进行交易。这就是历次股指被限制开仓的表现。对于历次股指交易的限制,除体现在保证金和手续费方面以外,还有日内开仓手数的显示。这个最严格的时期,限制是每个交易日最多新开仓10手,后来开放为20手,这就限制了股指期货交易的活跃度。在超过股指期货开仓限制的情况下,就会被定义为异常交易行为,从而有可能引起监管层对应的惩处措施,视违规的严重程度,有警告,提醒,禁止交易等惩处措施。所以,历次股指被限制开仓的表现是无法再开新仓进行交易。
中金所公布一系列股指期货严格管控措施,将期指非套保持仓保证金提高至40%,平仓手续费提高至万分之二十三,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手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旨在进一步抑制市场过度投机,促进股指期货市场规范平稳运行。
一是调整股指期货日内开仓限制标准。中金所决定,自2015年9月7日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客户在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
二是提高股指期货各合约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
三是大幅提高股指期货平今仓手续费标准。为进一步抑制日内过度投机交易,结合当前市场状况,自2015年9月7日起,将股指期货当日开仓又平仓的平仓交易手续费标准,由目前按平仓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点一五收取,提高至按平仓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十三收取。
扩展资料:
商品期货持仓限额取决于其在交易所规定会员或者客户可以持有的、按照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持仓的更大数量。因为不同的商品期货公司的规定持仓限额不同。
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者客户可以持有的、按照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持仓的更大数量。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约的持仓合计不得超出该客户的持仓限额。
获批套期保值额度的会员或者客户持仓,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会员、客户持仓达到或者超过持仓限额的,不得同方向开仓交易。
期货中的“交易头寸限制制度”一般是为了防止大户操纵和交易所防范风险的一种制度。国外和香港期货交易所也普遍采用。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章 投机头寸限仓制度
第十五条 交易所实行投机头寸限仓制度。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投资者
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更大数额。
第十六条 限仓实行以下基本制度:
(一) 根据不同期货品种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每一品种每一月份合约的限仓数额;
(二) 某一月份合约在其交易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分别适用不同的限仓数额,进入交
割月份的合约限仓数额从严控制;
(三) 采用限制会员持仓和限制投资者持仓相结合的办法,控制市场风险;
(四) 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实行审批制。
第十七条 同一投资者在不同经纪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各交易编码上所有持仓头寸的合计数,不得超出一个投资者的限仓数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股指期货(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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