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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申请被否的原因
有人过会成功,有人“闯关”失败,那些融资申请被驳回的背后,有着怎样的原因,一直鲜为人知。 *** 发行监管部最近作出《2008年发审委会议未通过企业情况分析报告》,对首发及再融资未通过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
了解2008年发审委筛选企业的倾向极有现实指导意义,一般发审委每届任期一年,但由于2008年下半年暂停融资,所以这届发审委原班人马留任。
去年通过率88%
看到上述报告的人士表示,该报告旨在供各地证监局和沪深交易所,在引导证券服务机构做好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时参考,并关注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中反映出来的财务与会计、业务独立性和规范运作等问题。
2008年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159次,审核企业284家,审核通过250家,通过率88%,首发通过率82%;再融资通过企业154家,通过率91%。
被否之一大原因:信披质量差
*** 发行部对除1家公司债以外的33家股票融资未通过企业的发审委会议审核意见进行了分类汇总,总结了发审委会议被否企业存在的八大主要问题。
影响更大的被否决原因并列有三,首先是信息披露质量较差。这主要指申请材料未按规定做好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33家股票融资未通过企业中,有14家存在这类问题,占42.42%,首发和再融资各7家企业。如某首发申请企业的商标A与其前身已注册的商标B极其相似,然而,对于二者的相关关系,申请人在招股说明书和现场陈述中均没有给予清晰、合理的披露和解释。
与信息披露质量较差原因并列之一的还包括募投资金运用问题,这包括效益风险、合规风险、匹配风险和融资合理性等方面。33家股票融资未通过企业中有14家存在,占42.42%,8家为首发企业,6家为再融资企业。
影响占比更高的被否决原因还包括规范运行问题,包括内控机制薄弱、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管理层未尽应有义务三个方面。33家被否决企业中有14家存在问题,占比42.42%。
主体资格与盈利能力问题
主体资格存在一定缺陷也是被否决的重要原因。未通过企业中有8家存在这类问题,均为首发企业,占40%。
盈利能力问题是被否决的原因之一。33家股票融资未通过企业中有11家存在这类问题,占33.33%,其中,6家为首发企业,5家为再融资企业。
企业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在被否决的原因中也较为常见。33家股票融资未通过企业中有8家存在这类问题,占24.24%,其中5家为首发企业,3家为再融资企业。
中介报告瑕疵是所犯错误较为初级的一种,此类被否企业占被否决企业总数的比例为18.18%。例如评估报告是未经有评估资格的评估师签字,又如申请报告署名不对应,再如律师工作报告的签名笔迹明显不同,存在他人代签嫌疑。
独立性问题也是发审委员们较为关注的。
33家企业融资被否原因实例
郝圣德
在首发及再融资未通过企业存在的问题进中,信披质量较差、主体资格存在缺陷、盈利能力问题、募集资金运用等四方面占比例较高,值得欲上市融资的企业注意。
信披质量差
在谈到信息披露质量较差这一原因时,上述报告举例说,有一家首发申请企业在成立之初设计了一套“动态的股权结构体系”,把内部员工股东分为三档,股东每退一个档次,折让50%的股份给公司,作为公司的共有股权,为此,公司出现过股份代持和多次内部股权 *** ,但公司申请材料对历次股权 *** 的'原因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且未披露股东代持股份的情形。
主体资格问题
对于主体资格存在一定缺陷这一问题,上述报告总结说主要体现在历史出资瑕疵、历史股权 *** 瑕疵、实际控制人认定不准确和管理层重大变动等4个方面。
具体来看,历史出资瑕疵主要包括历史增资扩股过程中房产出资瑕疵和无形资产出资瑕疵两种情形。以房产出资瑕疵为例,某首发申请企业实际控制人以其商业房产相关权益作价750万元对公司增资,占当时注册资本的37.5%,但用以增资的房产权益当时未办理权属转移手续,上述做法不符合当时情况下《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再以无形资产出资瑕疵为例,如某首发申请企业的无形资产出资问题。公司控股股东以原由申请人无偿使用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经评估作价2.16亿元向申请人前身(C)增资,C设立时,控股股东已将其所属科研部门投入该公司,相关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已由C及改制后的申请人掌握并使用多年,并已体现在申请人过往的经营业绩中。相关无形资产作价增资存在瑕疵。
历史股权 *** 瑕疵则经常成为IPO待审企业被爆出丑闻的来源。这主要包括国有股权和内部员工股权 *** 瑕疵。以国有股权 *** 瑕疵为例,如某首发申请企业的国有股权 *** 问题,公司股东D分别从两家央企下属公司受让申请人8%和19.33%的股权,但均未获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
内部员工股权 *** 瑕疵也是IPO待审企业常被举报之处,如某首发申请企业自然人股东38人收购了另外2900多名自然人股东所持的1500多万股份,但所签订的2900多份收购协议上存在 *** 人署名与股东名册姓名不符的情况;同时,有举报行反映上述股份 *** 存在未经公司员工同意等情况。发审委认为申请人的股份 *** 存在潜在纠纷和瑕疵。
神秘的实际控制人也是近来发审委较为关注的问题,而实际控制人认定不准确则容易导致企业融资申请被否决。上述报告举例说,2007年6月,公司原董事长张某持股比例50%,其配偶赵某持股比例5%,夫妇合计持股比例5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年8年,公司增资引入外部股东,张某夫妇合计持有申请人50%的股权。同年10月,张某去世,生前所持公司股份由其妻子赵某和两个未成年儿子分别继承。赵某作为两个未成年儿子的监护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实际控制申请人50%的股权,并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财务总监,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申请材料将赵某及张某其他家庭成员合并认定为实际控制人。上述认定不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关于“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的规定。
是否有稳定的管理精英团队是发审委重点审看之处,管理层重大变动也会导致被否决。
盈利能力问题
被发审委质疑的企业盈利能力问题主要包括业绩依赖、重要资产交易合理性和其他重要影响因素等3个方面。业绩依赖问题包括税收依赖和关联方依赖两个方面,各涉及1家首发企业。某首发企业申请报告期内享受软件销售增值税退税和所得税减免两种税收优惠,2005年到2007年,增值税退税收入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达到28.99%、38.95%、40.33%,申请人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享受的所得税减免额占申请人净利润的比例分别达到25.86%、17.990%、22.21%,合计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分别达到54.85%、56.85%、62.54%,并呈现上升趋势。这说明申请人经营业绩对税收优惠存在严重依赖,融资申请被否决是情理之中。
是否有重大的关联方依赖问题也可能导致融资申请被否决。如某首发申请企业2005年至2007年销售项目的土地均从关联方取得,连续三年的净利润均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
募投资金运用问题
在募投资金运用问题方面,发审委主要关注辨别风险,这包括效益风险、合规风险、匹配风险和融资合理性等方面。
有些被否企业的募投项目效益风险较大,主要包括募投项目产能大、经营模式变化带来的经营效益不确定以及募投项目可行性等方面的风险。比如经营模式变化导致的效益风险,如某首发申请企业在募投项目完成后,销售模式将由“经销商+加盟店”逐步转变为“直营店和加盟店并重”,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将大幅增加。发审委会议认为,申请人在消化产能、适应销售模式和生产模式转变、保证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也有“蛇吞象”类型的被否企业存在,发审委认为此类企业的募投项目匹配风险较大,主要指募投项目与现有经营规模、技术及管理水平不匹配,募投项目风险较大。如某首发申请企业拟以本次募集资金收购价值88亿多元的资产,收购的资产规模显著高于申请人目前68亿的总资产规模,募投项目与申请人现有的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及管理能力不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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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规范期货公司的经营活动,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根据《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公司,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期货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 )的规定,审慎经营,履行对客户的诚信义务。第四条 期货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得滥用权利,不得占用期货公司的资产或者挪用客户保证金和其他资产,不得损害期货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实行监督管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依法对期货公司实行自律管理。
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依法对保证金安全实施监控。第二章 设立、变更与业务终止第六条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除应当符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二)具备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第七条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股东应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持续经营2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在最近2个会计年度内至少1个会计年度盈利;或者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二)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不存在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的其他风险;
(三)包括对期货公司的出资在内的累计对外长期股权投资不超过自身净资产;
(四)没有较大数额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五)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六)未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七)在近3年内作为金融机构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或者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没有滥用股东权利、逃避股东义务等不诚信行为;
(八)其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被采取证券、期货市场禁入措施,或者禁入期限届满已逾2年;没有被撤销证券、期货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者从业人员资格,或者自被撤销之日起已逾2年;不存在《公司法》之一百四十七条之一款所列情形;
(九)不存在中国 *** 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参股期货公司的情形。第八条 设立期货公司,持有100%股权的股东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净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的,净资产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第九条 期货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的,持股比例更高的股东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期货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达到 100%的,持股比例更高的股东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第十条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应当向中国 *** 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设立期货公司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草案;
(三)经营计划;
(四)发起人名单及其审计报告;
(五)拟任用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名单、简历和相关资格证明;
(六)拟订的期货业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文本;
(七)场地、设备、资金证明文件;
(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九)中国 *** 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第十一条 按照本办法设立的期货公司,可以从事商品期货经纪业务;从事其他期货业务的,还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资格。第十二条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
(二)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三)符合中国 *** 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
(四)具有从事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的详细计划;
(五)业务设施和技术系统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且运行状况良好;
(六)高级管理人员近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
(七)不存在被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采取《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监管措施的情形;
(八)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行政、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
(九)近2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但期货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比例超过50%,对出现上述情形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负责人已不在公司任职,且已整改完成并经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 *** 派出机构验收合格的,可不受此限制;
(十)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十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二)中国 *** 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期货实际控制权是指行为人(包括个人和单位)有权管理、使用、获取或处置他人(包括个人和单位)的期货账户,从而有权对他人的交易决策做出决定的行为或事实。在鉴别时遵循物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如果想实现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实现。例如,通过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持股比例不断上升,最终成为一个大股东。然而,实现这种 *** 仍然非常困难,需要大量的资金。
拓展资料
1、期货账户是投资者开立期货账户和资本账户的行为。中国 *** 没有明确规定期货投资者开户资金的下限。由于期货公司规模和交易方式的不同,每个公司对于开户资金的要求都有一定的浮动空间。随着白银转账和期货转账业务的逐步增多,客户可以在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之间自由转账。
2、投资者在开户前要做好五项准备工作。如果投资者在开户前做好上述五项准备,开设其他账户就会相对简单,如培训、考试等,成功获得股指期货账户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3、是我的身份证,通过身份证我可以查询顾客的年龄(女性不能超过59岁,男性不能超过60岁)。
4、学位证书,学位越高,在后续的综合评价中得分越高。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学位你就不能成功地开立账户;
5、商品期货和证券交易证明,具有商品期货交易经验的,应当出具交货单,具有证券交易经验的,应当在证券公司出具凭证,无商品期货交易经验的,他们应该有20个模拟交易记录;
6、出具金融资产和收入状况证明。金融资产包括股票、期货等,证书在后续综合评价中得分50分;
7、个人诚信记录证明。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定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人。在证券、基金领域,实际控制人的定义可以包括公司的股东。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是指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8、《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两地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南》等文件中对实际控制人的规定也有所分散。综上所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被视为“能够实际控制公司行为”,并作为实际控制人:
9、单独或者联合控制公司股份,其表决权超过公司股东名册上股份最多的股东所行使的表决权的;单独或共同控制公司的股份和表决权达到或超过30%;公司半数以上的董事会成员可以通过单独或共同控制的表决权选举产生;能够决定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方针,并利用这些方针从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相关部门判断其他某一主体能够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情况。
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
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
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
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
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由于改制过程中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将导致业绩连续计算的中断,严重影响公开发行股票进程,因此,请公司在改制时及时征求保荐机构意见后再采取相应举动。
扩展资料: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归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一)
投资者为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二)
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三)
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四)
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五)
中国 *** 认定的其他情形。
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际控制人
期货开户常见问题
|开户前如何鉴别期货公司是否合法?
答:投资者开户前应该查询该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是否有中国 *** 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投资者可以登录中国 *** ()或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进行资质查询。中国期货业协会对合法机构的信息公示中,列示了其官方网站;投资者在下载交易软件或浏览信息时,应当通过合法机构的官方网站,以防被非法网站钓鱼,造成信息泄露、密码盗取、上当受骗等损失。
|开立期货账户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投资者应是具备从事期货交易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开户须是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客户须以真实的、合法的身份开户。客户须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客户须保证所提供的身份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投资者开立期货账户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吗?
答:自然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文件,不得委托 *** 人代为办理开户手续。除中国 *** 另有规定外,个人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开户时要出具本人身份证,期货公司对照核实投资者本人的真实身份。
机构投资者开户时必须出具机构投资者的授权委托书、 *** 人的身份证和其他开户证件。除中国 *** 另有规定外,一般单位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特殊单位客户,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由监控中心另行规定;期货公司对照核实 *** 人的真实身份。
|哪些单位和个人不能从事期货交易?
答: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2)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3)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4)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5)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除上述单位和个人外,《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还规定,期货公司不得接受下列单位和个人的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
(1)中国 *** 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2)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3)中国 *** 规定的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开立期货账户收费吗?
答:开立期货账户免费,进行期货交易需要向期货公司交手续费。
|投资者需配合期货公司履行哪些反洗钱义务?
答:根据《反洗钱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期货公司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应当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对客户进行洗钱风险等级评估及分类管理、分析与报告客户可疑交易、开展反洗钱宣传等。
客户应当配合期货公司提供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非自然人客户还应按要求提供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证明(公司章程、股权结构、基金合同、持有份额等)客户身份识别相关材料,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实际控制人及受益所有人等信息。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客户重要身份信息变更的,及时告知期货公司,并配合期货公司进行客户身份持续识别、重新识别。
|不配合履行反洗钱义务会影响期货交易吗?
答:会。对于采取措施无法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的,期货公司不得为客户开立期货账户;已开立期货账户的,期货账户应当中止交易并考虑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必要时可终止业务关系。客户身份证件到期未在规定时间更新且无合理理由的,期货公司会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中止为客户提供服务(限制客户办理新业务、限制资金转出等);投资者拒绝期货公司依法开展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的,期货公司可以对投资者采取合理限制其交易方式、交易规模、交易频率等措施。
|个人投资者持户口本、驾照、护照或军官证可以开户吗?
答:不能。个人开户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亲自办理开户手续。
境内大陆居民个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均不能开立期货账户。
除境内大陆居民外的个人投资者开户,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参考身份证明文件:(1)港、澳地区个人交易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个人交易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考身份证明文件为驾照、社保证件、纳税证件、台湾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其他参考证件。(2)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境外个人交易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参考身份证明文件为所在国护照、驾照、社保证件、纳税证件、当地身份证或者其他参考证件。其中,所在国护照为必须提供的参考证件。(3)境外个人交易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所在国护照。参考身份证明文件为驾照、社保证件、纳税证件、当地身份证或者其他参考证件。
|一个身份证是否可以开多个期货账户?
答:可以,一个身份证可以在不同期货公司分别开立期货账户,但在一家期货公司只能开立一个期货账户。
|互联网开立商品期货账户成功后是否要点击二次开户?
答:二次开户主要是用于申请开立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金融期货)或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编码或未开立的其他商品交易所交易编码,如有需要可点击“二次开户”并按系统指引逐步操作,直至提交开户申请。
|什么是一户一码?
答:一户一码即一个客户在一家交易所内只能有一个投资者编码。无论在几家期货公司开户,只要开户资料是同一身份证或同一企业营业执照,那么该客户在一家交易所内只能拥有唯一一个交易编码。客户编码专码专用,不得借用,不得混码交易。
|什么是居间人?是否为期货公司从业人员?
答:期货居间人是指接受期货公司或者投资者委托,为其提供订约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的自然人或法人。期货居间人并非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与期货公司没有隶属关系,不纳入期货公司劳动编制。居间人应当独立承担基于居间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在开立期货账户前,投资者须先完成适当性测评。什么是适当性?
答:适当性就是将适当的产品或服务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根据适当性制度,期货经营机构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将投资者划分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方面享有特别保护,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根据普通投资者填写的适当性测评问卷,按照风险承受能力由低至高将其至少划分为五类:C1(含风险承受能力更低类别)、C2、C3、C4、C5类;基于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提出明确的“客户---产品”匹配意见,期货经营机构以此作为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依据,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自然人申请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可以向期货公司申请认定为专业投资者:(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经有关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义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普通投资者是否可以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通投资者可以向公司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期货经营机构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转化:(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什么是实控关系,投资者需要主动报备实控关系吗?
答:根据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相关规定,实际控制是指行为人(包括个人、单位)对他人(包括个人、单位)期货账户具有管理、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等权限,从而对他人交易决策拥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的行为或者事实。
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实际控制他人期货账户或者期货账户被他人实际控制)的开户人应当通过开户期货公司会员主动向交易所申报实际控制关系、实际控制关系变更相关信息。
|投资者不主动报实际控制关系会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交易所违规处理相关规定,客户具有实际控制关系但不如实报备或者不如实回复交易所询问、隐瞒事实真相或故意回避的,交易所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暂停开仓交易等处罚,或同时合并罚款。
以上就是关于期货开户常见问题介绍,如果投资者之前有开通中金所交易权限或者ETF期权交易权限则可以豁免条件开通原油、商品期权交易权限,有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投资者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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