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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期货合约_期货 期货合约

67.08 W 人参与  2023年03月04日 23:52  分类 : 热门  评论

新房预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新房预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房屋预售虽然是一种可行的销售方式,但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导致投机行为,损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以下全书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专门对房屋预售的条件作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之一款的规定,房屋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 土地使用权 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此项规定是 商品房 预售的基础。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合法地进入流通领域,从而达到预售的目的。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城市任何建设项目都得置于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下,房屋建设也不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三)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项规定是房屋预售的关键性问题。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 *** 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明。 二、什么是房屋预售 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房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 购房 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 定金 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 预售特征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屋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效力的根据。 (二)房屋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资格及程序作了规定,而且还要求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现房就是指那种已经修建完工,在购买之后可以随时交房的商品房。从这点上来看,其实购买现房的风险要小一些,自然购买现房的价格也要比期房的价格高。对于购房者来讲,不管是期房还是现房,在购买的过程中需要自己注意的地方其实都是很多的,这些关系到自身利益的问题,千万不能大意。

在房产网上看到预售房屋中房屋状态有已登记,已售,可售分别是什么意思啊

房产网上的预售房屋中已登记为交了定金的;已售为已卖出去的;可售为还没卖出去,可以购买的房屋。

房屋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其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

(1) 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3)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4)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6) 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 *** 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在房产网上看到预售房屋中房屋状态有已登记、已售、可售时,应选择可售房屋进行购买,要考察房地产开发商的信誉。

应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房地产开发商的营业执照、规模、工商登记、财务状况、企业形象、知名度;建设工程许可证等五证一照。

购房者要签好补充协议。由于正式购房合同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情况,买卖双方往往应根据需要订立补充协议,即通过补充协议对正式合同内容回以修改、补充。

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缔约过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加大对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的宣传力度,正确理解和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和立法本意。地方各级人民 *** ,尤其是市、县级 *** 依法具有房产行政管理和土地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更应当熟悉和掌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格式合同的解释,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预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预售制度

买房后尚未交付,房子降价了,咋办

近几年也有好多身边的朋友问我这个问题,我的意见是,买到手的东西,价格不论涨或降都是很正常的,作为业主,只能接受,认了。

一、房屋买卖的认定。房屋交易是以签订购房合同作为交易时点的。只要签了合同,那么成交,房子未交付也不代表你可以随便退房推翻交易。交易的时候,是你情我愿,双方自愿进行的,不是开发商逼着你买的,也不是开发商欺骗你买的,简单说不是强买强卖,那么这个交易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二、房子降价问题。只要是商品,就有价格,就有涨跌。我们买的冰箱,空调,手机……每一样都是消耗品,都是随着使用在贬值的。也是随着时间的消逝在贬值的。这是商品的一般必然属性,房子虽然作为高价商品,但也不理外。

三、可为什么唯独房子降价,老百姓就接受不了了呢?!因为房子价格高,老百姓一辈子倾其所有也买不到几套。加上前些年的市场形势,股市低迷,大家没有更多更好的投资渠道,于是我们看到,很多有钱的人都投资了房产,房子买到手里,不但不贬值,而且快速增值,这让闲钱不多的人也想去投资一把,可是大家就疑惑了,为什么我买了房以后,房价就降了。这就如同最近的股市,为什么我入市以后就被掏了。

四、契约精神。中国人很缺少契约精神,往往由于自身种种原因对自己做过的契约反悔,更改,不认账,这个真心不好。我们要对自己的后果行为负责,接受,承认。

五、结论。个人认为,房价飞涨本来就是不正常的,前些年人人投资房产赚钱的形势已经过去,就如同现在人人都想在股市赚钱结果个个被套一样。房子作为大宗商品,它必然要遵守最基本的经济规律,违反规律的现象即便出现也不会持久,近2年的房价明显稳定了许多,全国皆是如此。

所以,这位朋友,也许你买在了房屋的高点,现在下跌,心里难免不舒服,这个是人之常情很正常。可是,没有人会退还你差价。只要是买卖,就有赔有赚,只能认了。

商品房预售名词解释

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房屋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效力的根据。同时房屋预售还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资格及程序作了规定,而且还要求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 *** 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 *** 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预售房付款方式有哪些?

预售房付款方式有哪些? 商品房 销售中的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付款。选择一次性付款可能会得到开发商一定幅度的折扣,但 购房 者必须以足够的资金做后盾,且这种付款方式风险比较大。分期付款对购房者比较有利,尤其对于期房项目,购房者可以按工程形象进度分几次向开发商支付房款,直至商品房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尾款,这样对买卖双方都比较公平。其他方式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协商的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任何付款方式及期限都是允许的。本款在购房实践中主要涉及 银行贷款 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 贷款买房 必须先支付不低于购房款30%的首付款,其余部分由购房者按月向银行偿还。以按揭方式购房,除负担银行的利息外,还需支付银行的 律师 费、保险费等费用,虽然有些费用由购房者来负担是不合理的。需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购房者一般对出现银行拒绝贷款的情况下 购房合同 是否有效及首付款如何处理的问题没有作出约定,如果将来购房者办不下来贷款,开发商常以买方违约为借口,拒绝退还首付款。 为此双方可约定如下: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或 公积金贷款 ,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 退房 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如出卖人证明系买受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考虑到买受人可能受到的损失,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什么是房屋预售 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 定金 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 预售条件 我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2] 第45条规定,商品房 [3] 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 (1) 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 ; (2) 已交付全部 土地使用权 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 抵押 。 (3)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 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4)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5) 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6) 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 *** 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7)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预售特征 (1)房屋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即商品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并把这个期限的到来作为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效力的根据。 (2)房屋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资格及程序作了规定,而且还要求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预售合同 (1)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2)标的,即预售商品的位置、编号。 (3)数量,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的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其他面积。 (4)价款即房屋的价金,如每平方米多少元。不仅应标明单价,还应标明总价;我国《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征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根据建设部的规定,预收商品房预售款,在房屋开工建设时不得超过40%,待建房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收至60%,到房屋封顶可收至95%,到房屋交付使用时再全部收取。 (5)交付方式和期限,包括预售款的支付方式和房屋的交付方式。 (6)房屋使用性质,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用房。 (7)房屋产权转移的方式、期限。 (8) 违约责任 。 (9)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综合上面所说的,预售房就是我们所说的期房,期房就是还没有建好的房子,期房对于已经建好的房子来说价格要便宜一些,而付款方式也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给予,但是购买预售房的时候一定要更加的小心,仔细的看清合同,也一定要注意交房的日期是多久,这样也可以避免之后引起各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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