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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期货交割托管_国债期货合约的交割手续费标准

24.03 W 人参与  2023年02月25日 14:28  分类 : 热门  评论

国债期货到期时,实际交割国债现券的券种是由哪一方确定的

国债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在两次付息中间,利息仍然在滚动计算,国债持有人享有该期限内产生的利息。因此在下一次付息日之前如果有卖出交割,则买方应该在净价报价的基础上加上应付利息一并支付给卖方。

由于是实物交割,同时可交割债券票面利率、到期期限与国债期货标准券不同,因此交割前必须将一篮子可交割国债分别进行标准化,就引入了转换因子。交易所会公布各个可交割债券相对于各期限国债期货合约的转换因子(CF),且CF 在交割周期内保持不变,不需要者计算。

扩展资料

1、交割期货商品的质量严格执行规定的标准。

2、在期货市场降价交割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期货交割成本核算低于期现货价格差。

4、期货交割收益水平。

在期货市场中,商品期货通常都采用实物交割方式,金融期货中有的品种采用实物交割方式,有的品种则采用现金交割方式。现金交割由于不进行实物交收,只是以交割时的现货价格作为交易盈亏和资金划拨的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债期货

利率期货有哪几种交割方式

(一)实物交割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于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制订的规程,通过转移期货合约标的物的所有权,将到期未平仓合约进行了结的行为。实物交割目前也是利率期货中国债期货交易一般采用的方式。

由于国债期货的标的是名义债券,实际上并没有完全相同的债券,因此在实物交割中采用指定一篮子近似的国债来交割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交割券通过转换因子,进行发票金额计算,并由卖方选择更便宜可交割债,通过有关债券托管结算系统进行。由于这种交割制度在实践中操作便捷,在一定程度上不仅推动了国债期货交易的发展,也提高了现货市场的流动性。

由于期货交易不是以现货买卖为目的,而是以买卖合约赚取差价来达到保值的目的,因此,实际上在期货交易中真正进行实物交割的合约并不多。交割过多,表明市场流动性差;交割过少,表明市场投机性强。在成熟的国际商品期货市场上,交割率一般不超过5%。不过国债期货采用实物交割的更大问题在于可交割国债数量。对机构投资者来说,不论是平日持有的国债头寸,或是通过现货交易系统所取得的国债头寸,可交割国债数量充足与否应不会成为问题。不过,市场一旦出现多头囤积国债逼空的情况,便会出现麻烦。在国外的市场上也曾出现过类似的问题,这需要交易所事先制订合理的交易和交割制度。

(二)现金交割

现金交割是指到期未平仓期货合约进行交割时,用结算价格来计算未平仓合约的盈亏,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最终了结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这种交割方式主要用于金融期货中期货标的物无法进行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在利率期货中主要用于短期利率期货的交割。例如,短期利率期货合约的价格是按照按市场的价格指数来计算。

具体的计算 *** 是l减去贴现率(一般是现货市场的报价)再乘以100,即报价指数=(1-贴现率)×100,一张91天到期交割的短期国债的实际价格应为:100-(100-报价指数)×90/360(单位:万美元)。例如,如果贴现率为7%,期货合约的价格指数就为93,到期日的实际价格就是100-(100-93)×90/360=98.25(万美元)。

近年来,国外一些交易所也探索将现金交割的方式用于国债期货,不过采用现金交割方式的国家目前只有澳大利亚、韩国和马来西亚等,而且合约交易量并不多。

现金交割制度的主要成功条件在于现货指导价格的客观性,因为期货合约最后结算损益时是按照现货指导价格计算,交易者有可能利用操纵现货价格以达到影响现金结算价格的目的,因此如何设计最后结算价的采样及计算非常重要。

我国国债期货的标的资产

1、什么是国债期货?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期货的一个主要品种,是指买卖双方通过有组织的交易场所,约定在未来特定时间,按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数量进行券款交收的国债交易方式。国债期货具有可以主动规避利率风险、交易成本低、流动性高和信用风险低等特点。

2、我国国债期货现在有哪些品种?

中金所于2013年9月6日上市5年期国债期货,2015年3月20日上市10年期国债期货,2018年8月17日上市2年期国债期货,基本形成了覆盖短中长端的国债期货产品体系。

3、国债期货合约标的为什么是名义标准券?

名义标准券是指现实中并不存在的,票面利率标准化、具有固定期限的虚拟券。采用名义标准券作为国债期货合约标的是国际通用做法。名义标准券的设计可以扩大可交割债券的范围,防止交易过程中期货价格 *** 纵,降低交割时的逼仓风险。

我国2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标的是面值为200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中短期国债;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标的是面值为100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中期国债;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标的是面值为100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长期国债。

4、国债期货的合约面值是如何规定的?

合约面值是一张国债期货合约对应标的的名义价值,其数值应符合国债现货市场交易习惯并兼顾市场流动性和不同期限产品的特性。我国5年期和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面值为100万元人民币,2年期国债期货合约面值为200万元人民币。

5、国债期货的票面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国债期货的票面利率是指国债期货合约对应的名义标准券的票面利率,是国债期货定价机制的核心参数之一。合理的票面利率设定可以有效预防价格操纵,减 *** 仓风险,增强各可交割券之间的可替代性,有利于国债期货的平稳运行。我国国债期货合约的票面利率参考境外国债期货设计惯例,结合我国现货市场的收益率水平确定。2年期、5年期、10年期国债期货的票面利率均为3%。

6、我国国债期货采用什么交割方式?

我国国债期货采用实物交割制度。实物交割制度是国际上主要采用的国债期货交割制度,具有提高避险效率、促进债券市场流动性等优点。

7、国债期货的可交割券是如何规定的?

实物交割模式下,如果期货合约的卖方没有在合约到期前平仓,理论上需要用“名义标准券”去履约。但现实中“名义标准券”并不存在,因而交易所规定现实中存在的、满足一定期限要求的一篮子国债均可进行交割。

国债期货的可交割国债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境内发行的记账式国债;

(二)同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固定利率且定期付息;

(四)符合国债转托管的相关规定;

(五)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期货交易怎么会要实物交易,在App里面交易不是一样的吗,是对方要求要实物就一定要实物的吗?

期货的实物交割只占很少的一部分.只有法人帐户才能交割,普通自然人帐户是不能参与交割的,自然人帐户不能进入交割月,否则交易所会强平.交割双方一般是企业,一方有实物,另一方需要原材料,交割是在交易所指定的仓库进行,能过交易所认证的仓单来进行完成.双方要交割要向交易所申报的,交易所会协调好注册仓单,帮助企业完成交割.

中国国债期货交割日遇节假日怎么办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2013年8月30日实施2015年7月1日之一次修订)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为规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以下简称本合约)交割行为,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合约采用实物交割方式。

第三条 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 交割涉及的国债托管业务由国债托管机构依其规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前款所称国债托管机构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第二章 可交割国债

第五条 本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境内发行的记账式国债;

(二)同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固定利率且定期付息;

(四)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为4至7年;

(五)符合国债转托管的相关规定;

(六)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本合约的交割单位为面值100万元人民币的国债。每交割单位的国债仅限于同一国债托管机构托管的同一国债。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托管的国债分别计算。

第七条 本合约的可交割国债及其转换因子数值由交易所确定并向市场公布。

第三章 交割流程

第八条 本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后至最后交易日之前,由卖方主动提出交割申报,并由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割。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的未平仓部分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入交割。

客户参与交割视为授权交易所委托相关国债托管机构对其申报账户内的对应国债进行划转处理。

第九条 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交割的,当日收市后,交易所按照客户在同一会员的申报交割数量和持仓量的较小值确定有效申报交割数量。所有卖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进入交割。

交易所按照“申报意向优先,持仓日最久优先,相同持仓日按比例分配”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买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大于卖方有效申报交割数量的,按照买方会员意向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未进入交割的意向申报失效。

所有进入交割的买方和卖方持仓从客户的交割月份合约持仓中扣除。

第十条 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交割的,客户通过会员进行交割申报,会员应当在当日14:00前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

卖方申报意向内容应当包括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

买方申报意向内容应当包括交割数量和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买方以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接收交割国债的,应当同时申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账户。

会员应当确保申请交割的客户具备交割履约能力。

第十一条 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的交割结算价,同一客户号的净持仓进入交割。

第十二条 客户持仓进入交割的,其交割在随后的连续三个交易日内完成,依次为之一、第二、第三交割日。

(一)之一交割日为申报交割信息和交券日。

1.申报交割信息。最后交易日之前未进行交割申报但被交易所确定进入交割的买方持仓,会员应当在当日11:30前向交易所申报该买方的国债托管账户。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会员应当在当日11:30前向交易所申报其买方客户的国债托管账户和卖方客户的可交割国债名称、数量以及国债托管账户等信息。

买方客户以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接收交割国债的,应当同时申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账户。

2.卖方交券。卖方客户应当确保申报账户内有符合要求的可交割国债,交易所划转成功后视为卖方完成交券。

(二)第二交割日为配对缴款日。

1.交易所根据同国债托管机构优先原则,采用最小配对数 *** 进行交割配对,并于当日11:30前将配对结果和应当缴纳的交割货款通知相关会员。

2.当日结算时,交易所从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中划转交割货款。

(三)第三交割日为收券日。

交易所将可交割国债划转至买方客户申报的国债托管账户。

第十三条 因市场出现异常情况等原因导致交割无法正常进行的,交易所有权对交割流程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卖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交付可交割国债或者买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缴纳交割货款的,可以采取差额补偿的方式了结未平仓合约。

第十五条 一方进行差额补偿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通过交易所向对方支付补偿金,并向交易所支付差额补偿部分合约价值1%的惩罚性违约金。

(一)补偿金

1.卖方进行差额补偿的,应当支付差额补偿部分合约价值1%的补偿金;若基准国债价格大于交割结算价与转换因子乘积的,卖方还应当按照以下计算公式继续支付差额补偿金:

差额补偿金=差额补偿部分合约数量×(基准国债价格-交割结算价×转换因子)×(合约面值/100元)

2.买方进行差额补偿的,应当支付差额补偿部分合约价值1%的补偿金;若交割结算价与转换因子乘积大于基准国债价格的,买方还应当按照以下计算公式继续支付差额补偿金:

差额补偿金=差额补偿部分合约数量×(交割结算价×转换因子-基准国债价格)×(合约面值/100元)

差额补偿后,交易所向卖方退还已交付的国债。

(二)基准国债

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交割的,以卖方申报的国债作为基准国债;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以该合约交割量更大的国债作为基准国债。

按照上述方式无法确定基准国债的,交易所有权指定基准国债。

(三)基准国债价格

基准国债价格以交易所认定的机构发布的估值数据为准。

最后交易日之前申请交割的,以卖方交割申报当日该基准国债的估值作为基准国债价格;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以最后交易日该基准国债的估值作为基准国债价格。

交易所有权对基准国债价格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双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交付可交割国债或者交割货款的,交易所向双方分别收取相应合约价值2%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四章 交割结算

第十七条 本合约最后交易日之前的交割结算价为卖方交割申报当日的结算价,最后交易日的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全部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合约最后交易日无成交的,交割结算价计算公式为:交割结算价=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当日结算价-基准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其中,基准合约为当日有成交的离交割月份最近的合约。根据本公式计算出的交割结算价超出合约涨跌停板价格的,取涨跌停板价格作为交割结算价。

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交割结算价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 交割货款以交割结算价为基础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交割货款=交割数量×(交割结算价×转换因子+应计利息)×(合约面值/100元)

其中,应计利息为该可交割国债上一付息日至第二交割日的利息。

第十九条 本合约的交割手续费标准为每手5元,交易所有权对交割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 交割涉及的国债过户费等费用按照国债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发生跨国债托管机构交割过户的,由买方承担转托管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所称合约价值的计算公式为:合约价值=交割结算价×(合约面值/100元)。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的,交易所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交易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国债期货第二交割日是什么意思

国债期货第二交割日意思是当日为缴款日。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国债期货交割规则:

1、第二交割日以一般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缴款日。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将交割货款从买方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划转至卖方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同时释放进入交割的持仓占用的保证金。以券款对付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券款对付日。

3、第三交割日以一般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为收券日。交易所将可交割国债划转至买方客户收券的国债托管账户。以券款对付模式进行交割的当日结算时,交易所释放进入交割的持仓占用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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