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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内控手册_期货交易员手册

48.62 W 人参与  2023年01月25日 14:42  分类 : 推荐  评论

为什么公司不选期货规避风险的原因

究其根本很大原因是这些期货公司缺乏内控制度的监督管理,对于风险把控做得不到位或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一个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流程

一般企业有:生产部、质量部、行政部、供销部四个部分

下面是样本:

管理制度:

标题: 设备管理制度 标准条款

1.目的:为保证全工厂生产所需设备都能正常运行,满足生产产品要求,创造更高的生产效益,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产量,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以求达到产品的质量更加稳定.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工厂内所有生产所需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使用、修理及处理。

3. 权责

生产部监督、指导、检查、督促生产现场设备的维护工作并对设备的有效性负责。

生产车间负责设备的正确操作、安全使用、合理安排日常维护保养。

3.3 设备的采购主要由行政部负责,生产部必要时协助。

3.4 生产部对所有设备修理,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定检修理。

3.5 生产部对报废设备进行评估与确定,报总经理批准。

4.定义

4.1 三好:⑴管好设备:⑵用好设备:⑶修好设备。

4.2 四会:⑴会使用:⑵会修理:⑶会检查:⑷会排除一般故障。

三不放过:⑴.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⑵.事故责任者与员工未受教育不放过。

⑶.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

5. 作业内容

5.1生产部根据生产需要,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审批后,进行设备的选型、定型、采购。

5.2设备 *** 后,由质量工艺人员对 *** 设备按说明书项目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设备由生产部列入机器设备工装模具清单。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生产部负责联系行政部或当事责任人,对不合格设备责令退货或修复。

5.3一般小设备由车间自行安装,关键设备由生产部根据设备安装平面图,工艺流程图,技术条件,防震防爆,安全环境,工作流转等要求,指定部门和人员进行安装。关键设备和大型设备安装后,由生产部组织进行空车调试及负荷运转调试,调试合格,交付生产使用部门使用。调试不合格,生产部责成供货方修复或调换处理。

5.4生产部负责组织人员编写设备使用维护指导书。

5.5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三好”“四会”并按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5.6对重要设备须编制检修计划,生产部负责实施。

5.7车间负责人指定,督促生产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生产部不定期抽查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状况。当设备发生故障,一般由设备维护人数维修。较大故障由可委托外部专业单位维修,或维修小组进行。

5.8生产部负责监督设备维护保养,并负责执行,生产部负责对全工厂所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以确定在用设备完好。

5.9设备在生产使用到规定年限,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修复价值的,由生产部编写设备报废申请报告,报总经理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标题: 工装模具量具管理制度 标准条款

一、 目的与适用范围

通过对工装模具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装模具精度要求,使工装模具处于完好状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工装模具的管理。

二、职责

1.生产部 根据产品要求负责组织工装模具的加工和制成验证。

2.生产部 负责工装模具和试件的检验工作。

3.生产部 负责工装模具的管理、维护和修理工作。

三、工作实施要点

1.工装模具的加工和 *** 。

生产部 根据产品要求负责实施工装模具的委外加工和 *** 。

2.工装模具的验证和评定

2.1工装模具制成后生产部 根据图纸的生产要求组织生产部进行试模,对工装模具的准确性进行验证,工装模具和试件按规定要求进行评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工装模具不合格由加工者采取措施,返修或返工,直到完全符合要求。

2.2生产部 负责根据产品的生产要求,对试件进行检验并记录。

3.工装模具的管理和维护。

3.1工装模具交付生产部后,由生产部负责工装模具的保管,并放在指定区域内。

3.2工装模具应建立台帐,并编号登记管理。

3.3工装模具使用时,工装模具使用者应作好记录。工装模具使用者应做好工装模具的维护工作。贮存不用的工装模具,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随时可提供合格的工装模具。

4.工装模具的使用和维修。

4.1每次工装模具使用时,由生产部进行生产试模,首检合格后工装模具才可正式使用。

4.2 在使用过程中工装模具若有损坏或磨损,使用者应上报生产部 ,及时组织维修。工装模具修理由专人负责,修理后由质检员按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工装模具的报废、更换

工装模具经修理后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由生产部提出报废申请,报总经理批准,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安排重新 *** 新工装模具。

四、模具使用注意事项:

1、新制模具必须有检验记录和合格样品,才能入库;

2、使用后的模具必须有车间主任签字确认的技术状况及模具检验记录,模具使用数量(冲次)才能入库;

3、经修理后的模具,必须有自检、互检专检确认合格的检验记录和合格的样品,才能入库;

4、模具的领用和归还的过程中,不得叠放、磕碰,以防模具人为损坏;

5、模具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敲、砸、磕、碰,以防模具人为损坏;

6、模具在使用过程中,导柱、导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地方应注意加油润滑;

7、模具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保持机床工作台面清洁、整齐、无杂物,垫铁要等高,摆放合理,使模具受力均衡;

8、模具应高速合理的工作深度, 以防合模太深,损坏模具;

9、模具在使用中,如非正常使用损坏,则由使用者赔偿损失;

五、工具、量具、检测仪器管理制度

1、工具、量具、检测仪器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

2、每季度各部门的分帐与公司总帐核对一致,发现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处理,

3、工具、量具、检测仪器领用者必须由本部门领导签字的领用申请单和工管员的落帐登记编号单,领用人员还必须佩带胸卡仓库才给予发放;

4、工具、量具、检测仪器若非正常使用损坏,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5、工具、量具、检测仪器保管不当造成遗失,则由保管者负责赔偿;

标题: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标准条款

1、 工厂全体员工必须树立建立“安全之一”的思想,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工厂设立安全生产检查小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该小组职责是:

(1) 建立工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组织 *** ;

(2)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 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实施;

(4) 审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条件;

(5) 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6) 安全生产检查;

(7) 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

3、 工厂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地位,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对本部门、本车间的安全负责。

4、 工厂各部门都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的要求与措施负责。

5、 保证安全生产是全体员工的共同任务,工厂员工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发现他人违章作业要立即劝阻并报告领导;要爱护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工具设备,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

6、 所有上岗人员必须学习熟知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7、 新入工厂生产员工进厂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存入个人档案。

8、 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所在部门、车间或生产部 门根据新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 *** 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教育。

9、 员工转岗时,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10、 新建、扩建、改建和新工艺、新技术采用必须贯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原则,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项目,不准验收和投入使用。

11、 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有关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12、 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开展各项检查活动,其中包括周二10:00定期检查,及每个工作日的不定期检查,通过检查,必须使员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纪律,严格制度,消除隐患。

13、 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

14、 安全生产检查必须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做到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日期、定整改负责人,安全检查小组要对事故隐患跟踪到底。

15、 工厂员工上岗前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操作转动设备的女工必须戴好工作帽。

16、 进入车间员工一律在指定的通道上行走,危险地方严禁通行。

17、 工作中应精神集中工作场所严禁喧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8、 员工工作前应做好充分的休息,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

19、 严禁非工作需要而擅入他人工作地点,以防意外的发生。

20、 车辆在工厂区域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21、 严禁擅自动用别人操纵的机电设备。

22、 与机械设备无关人员不得靠近设备传动部分,更不得随意触动电气设备。

23、 车间机电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应保持完整可靠,严禁私自拆除。。

24、 工厂员工必须注意现场悬挂的警告牌和一切安全指示标志,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损坏。

25、 在工厂生产区域内需动用明火者必须经安全检查小组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26、 公司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7、 开机时必须按规定检查电器开关、按钮、机床接地线安全装置等是否完好无损;

28、 冲压机操作工禁止采用脚踏开关操作设备,必须要用脚踏开关工作的必须经过车间领导同意,使用脚踏开关工作时,严禁脚一直踩在脚踏开关上;

29、 设备上的安全装置不得自行关闭或弃之不用,因工作需要拆除的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30、 冲压工工作时,严禁将头或手及身体其他部位伸到上、下模之间,因清扫或其他原因需要的必须事先关机;

31、 临时电源拉线(如电风扇、枪钻等)的拆装必须由电工来操作,其他人不得自行其事,临时电源线不得压在重物下面,临时线用完后必须收好;

32、 设备操作者有事离开机床,必须关机,以免误伤他人;

33、 行车、叉车的使用由公司指定人员开动,其他人不得擅自开动;

34、 车间工人不许穿凉鞋、拖鞋上班,钻床、攻丝机操作人员禁止戴手套,砂轮机、点焊机操作人员必须戴保护眼镜,公司员工严禁酒后上班;

35、 化工药品、油料等由专人保管,需要领用时须由保管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挪用,清洗用的甲苯用完后要装进容器中,置放在指定安全地方;

36、 氧气、乙炔、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有专门放置地点,不得随意摆放;

37、 消防器材不得故意损坏或擅自移动;

38、 消防通道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物品,消防龙头上面和旁边不得堆放物品。

39、 不得将明火带入易燃易爆物品放置的场所;

40、 因工作作业需要动火的,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工作申请”,经安全部门同意后,采取一定的防火措施才能作业;

标题: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条款

1、 工厂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工厂员工必须定期进行消防知识以及安全培训,并要求熟练使用消防器械。

3、 易燃易爆品存放区域须有明确醒目的防火标记。

4、 如有明火,操作人员不得离岗,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离开时将火种熄灭。

5、 对电器线路定期检查,不准随意私接电,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6、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确保有效完备,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整改。

7、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管理条例执行,保障工厂消防安全。

8、 将灭火器放置于阴暗背光场所,不放置高温场所。

9、 灭火器应远离高温火源,以免发生高温爆炸。

10、 每年定期检查一次灭火剂重量,如泄漏量超过原重量的5%,须查明原因并补足。

11、 工厂员工必须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并要求熟练使用消防器械。

12、 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

13、 将消防器械保管落实到个人,随时检查,确保消防器械完好如初。

标题: 仓库管理制度 标准条款

一、原辅材料库:

1. 仓库保管人员应根据各车间、各部门的物资需要填写《采购单》,报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采购。

2. 仓库保管员有责任通知质检人员对采购的材料物资进行质量检验,对不符合生产要求的物资,仓库人员有权拒收,由行政部作出退回和调换处理。

3. 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实事求是进行数量清点,名称规格的复核,与采购要求相符,保存送货单,送货单单必须注明发票号码,采购签字。

4. 仓库各种原组别、类别、用途,分区域堆放,保持清洁整齐,小物件必须放在货架上面,各类物资防止受潮变质。各类物资标明品名、规格卡片,做到卡片与实物相对应,与帐册数量相同,达到系统化、规格化,以便发料、保管和盘点。

5. 各部门车间必须按生产任务领料,仓库保管人员必须按表发放。

6. 仓库对物资调拨手续,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实施。

7. 仓库保管人员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料,必须具备识别同一品种,不同规格的能力,以便熟练正确无误的备料。

8. 仓库保管人员按原始凭证准确登记明细帐,仓库保管人员每天清点出入频繁的物资,做到帐物相符。若有差错,报生产部查明原因,并有当班仓库保管人员负责。

9. 每月二十五日,保管人员对仓库全面盘点,做到帐与实物相符,并在盘点后三天内将物资库存表交到行政部备案。

10. 仓库保管人员要配合财务人员每月一至二次的物资抽查。

11. 仓库要注意通风、防水、防潮、防蛀,严禁在库内吸烟,不准外人随意出入仓库,以确保仓库安全。

12. 管理人员要提高对物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责任性。确保厂生产的顺利进行。

13. 各类材料一律不得擅自外借,若须外借者,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办理外借手续并备查。

14. 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三条:编号整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以利于查对及取放。

15. 材料报废必须经质检员核实,并开材料报废有关文件,写明品名、编号以及数量。仓库凭报废文件办理报废手续,并把报废材料放到指定的地方。

二、 成品仓库:

1. 根据产品包装情况,分清品名以及规格入库。核对记录成品帐,保存装订,以备查找。

2. 成品按类别堆放整齐。

3. 仓库要求必须要通风及防潮,以防止产品在使用和交付前受到损坏或变质。

4. 仓库按消防规范安装消防器材,确保仓库安全。

5. 仓库保管员应经常检查帐物卡及产品在成品库内可能发生的质量变故。

6. 仓库保管员每月1日应进行盘点并在三天内将盘点表交到有关部门。

7. 仓库保管员凭销售发票或送货单发货,并做好出库手续,以备查考。

8. 仓库保管员要认清单据上的各规格和数量发货。

标题: 考勤管理制度 标准条款

之一章 总则

1、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规范管理,营建高效、有序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2、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被本公司聘用的在岗员工和与本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

3、 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是每个员工的职责和义务。每个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4、 行政部负责考勤工作,严肃认真贯彻执行考勤制度。

第二章 作息时间

5、 公司实行6天工作制,每周享受1天公休假(单休)。

6、 3月1日----11月30日工作时间:8:00~11:30,12:30~17:00。

12月1日----2月30日工作时间:8:30---11:30 12:00—17:00

7、 每周末各部门须安排满足正常工作所须的值班人员,并安排好值班人员的调休。

第三章 考勤办法

8、 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打卡或签到 *** 进行考勤,每个员工应主动配合,缺勤员工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9、 打卡制度

9.1公司副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和出差人员可免打卡或签到,其他人员因特殊情况免打卡或签到由总经理批准;但请假管理仍按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9.2应打卡部门的部门经理(含)以下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或签到制度。

9.3员工考勤不得作假,一经发现,每次分别给予作假者旷工1天处理。

10.考勤异常

10.1员工须先到公司打卡或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10.2打卡员工调休、忘打卡、上班时间需短时间外出办理、或因工作原因不能回来打卡一律在行政部领取、填写《员工考勤异常登记卡》,经上级主管签字确认后报行政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10.3员工因公出差,不能当天返回的,应于出差前凭《出差申请单》到行政部填写《员工考勤异常登记卡》备案,出差返回后主动到行政部销差,否则视为旷工。

10.4员工除公司规定的有薪假,只要出现迟到、早退、脱岗、请假等情况,按额扣发工资。

10.5如有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未能按时打卡,可以在次月之一个工作日内进行补签。

11.签卡审批

11.1部门副经理级以下员工由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签卡;

11.2部门副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经理签卡。

12.迟到、早退和脱岗

12.1上班迟到15分钟打卡即视为迟到,下班提前1分钟打卡视为早退。

12.2无故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扣发工资20元,超过一小时的扣发工资50元。

12.3一个工作日内,无故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又未以任何形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半天。四小时以上 ,视为旷工一天。

12.4一个工作内出现无故离岗20分钟以上即为脱岗,每发现一次视为旷工一天。

12.5行政部根据当月考勤原始凭据填写月度考勤报表,对所涉及到员工入、离职、晋

升、转正等人事异常的详细日期、薪资级别等进行备注,成为薪资计发的重要依据;

12.6行政部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各部门打卡、出勤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知会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第四章 公假及法定假日放假规定

13. 本条例中界定的公假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或公司派出参加短期培训。

14.公司员工在国家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具体如下:

节日 假期 适用范围

元旦 一月一日 全体员工

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二、三 全体员工

劳动节 五月一日——五月三日 全体员工

国庆节 十月一日——十月三日 全体员工

妇女节 三月八日(半天) 全体女员工

15.全体员工放假的法定节日,适逢公假,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员工放假的法定节日,适逢公假,则不补假。

16.公假、法定节日期间,工资照发。

17.公假、法定节日期间员工如需加班,按国家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18.员工可以请无薪事假,原则上连续事假不可超过5天。

19.员工请休事假须提前申请,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呈报行政部备案。

20.员工事假工资扣发标准:月事假三天内扣发工资额=(基本薪资+职务津贴+岗位津贴+绩效工资)/26×本月累计事假天数;事假三天以上的,超出天数扣发工资额=(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岗位津贴+绩效工资)/21.95×(本月累计事假天数)

21.旷工工资扣发标准

21.1旷工半天(含)以下者,扣发工资50元;

21.2旷工1—3天,扣发工资200元,记警告处分一次。

21.3旷工4—7天,扣发工资200元,并处降级降职,严重者劝退辞退;

21.4一年累计旷工15天的,作开除处理。

22.如果发生员工旷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不上班的,部门经理必须引起足够重视进行跟踪并向总经理汇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准教育无效,公司有权作除名或辞退处理。

第六章 病假处理 ***

23.员工患病、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修养者,可请病假,员工请病假提供医院相关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员工持副总经理(含)以上人员签发的病假特批准,可不出具医院病假证明请休病假。

24.员工请病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最迟应于上班后一小时内 *** 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在返岗后之一时间凭有关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25.员工如因传染性疾病请休病假,在病愈返岗前,须按公司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经行政部核查结果并批准后,方可返岗工作。

26.员工病假工资扣发标准:病假扣发工资额=(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岗位津贴+绩效工资)/21.95×本人累计病假天数×50%

27.除住院和计划生育方面病假之外,员工一年内病假累积达到30天以上的,30天后的病

假天数只能计发基本工资。

第七章 其他假期处理 ***

28.婚假

员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享受婚假三天后;实行晚婚者,婚假在原基础上增加十天;一方居住在外地,需到外地结婚者,另核给路程假。员工申请婚假时,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结婚证复印件。婚假须在结婚时使用,过期作废。

29.计划生育假

女员工孕期需要作产前检查的,给予产前检查假。孕期在七个月以上身体不支的,可请假休息,其工核发标准与病假相同。

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产假120天;本公司员工可享受全薪产假。

配偶生育,男员工可享受全薪看护假10天,超出10天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30.工伤假期

补充:

岗位制度样本:

生产部主管岗位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厂生产经营方针、目标、执行总主管指令。

2. 根据厂业务计划,负责编制厂施工计划。

3. 负责生产协调,处理好生产与工程师、生产与设备、生产与业务方面的问题,确保合同完成,尤其确保重要合同完成。

4. 负责组织落实生产实施计划,加强生产现场管理。

5. 完成总经理布置的各项任务。

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 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组织对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分析,并对工厂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2 组织采用行业,国家标准,积极推行国际标准。

3 组织制定技术改造规划,研究和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

4 组织制定产品实施计划。

5 提高产品质量,负责产品升级、创名牌。

营销部主管岗位职责

1. 市场的开拓,以及顾客的售前、售中、售后的服务等。

2. 对顾客满意度进行调查,并把调查结果向上级反馈。

3.收集来自顾客反馈的信息,以及顾客的需求。

4.任何顾客的抱怨,都应该耐心的听取,并对抱怨的内容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

中航油案例, 从内控角度分析?

二、原因分析

(一)控制环境失效

企业内部控制环境决定其他控制要素能否发挥作用,是内部控制其他因素作用的基础,直接影响企业内控的贯彻执行,是企业内控的核心。中航油事件正是由于内部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外部治理对公司干涉极弱导致的。“事实先于规则”,成为中国航油(新加坡)在期货交易上的客观写照。中国 *** 的监管人士向媒体透露了这样一个经过:中国航油(新加坡)在2001年上市后并没有向 *** 申请海外期货交易执照,后来 *** 看到其招股书有期货交易一项,才主动为其补报材料。中航油用新加坡上市公司的身份为掩护同国内监管部门展开博弈,倚仗节节上升的市场业绩换取控股方航油集团的沉默,从而进入期货和期权业务;而监管方对此不仅没有追究到底,还放任其“先斩后奏”的行为,直至投机和亏损的真实发生。而中航油的董事会更是形同虚设,普华永道对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经手交易员进行详细问询,出具了详细的调查报告。透过当事人之口,中航油(新加坡)这家一度被认为是“样板”的海外国企,内控混乱不堪、主事人不堪其任、治理结构阙如纸上谈兵。

(二)风险意识薄弱

中航油内部的《风险管理手册》设计完善,规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各级管理人员的权限,通过联签的方式降低资金使用风险;采用世界上更先进的风险管理软件系统将现货、纸货和期货三者融合在一起,全盘监控。但是自2003年开始,中国航油的澳大利亚籍贸易员Gerard Rigby开始进行投机性的期权交易;陈久霖声称,自己并不知情。而在3月28日获悉580万美元的亏损后,陈久霖本人同意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Cindy Chong和交易员Gerard Rigby提出的展期方案。这样,陈久霖亲自否定了由他本人所提议拟定的“当任何一笔交易的亏损额达到50万美元,立即平仓止损”的风险管理条例,也无异于对手下“先斩后奏”的做法给予了事实上的认可。

(三)信息系统失真

中航油(新加坡)通过做假账欺骗上级。在新加坡公司上报的2004年6月份的财务统计报表上,新加坡公司当月的总资产为42.6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1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3%。长期应收账款为11.7亿元人民币,应付款也是这么多。从账面上看,不但没有问题,而且经营状况很好。但实际上,2004年6月,中航油就已经在石油期货交易上面临3580万美元的潜在亏损,仍追加了错误方向“做空”的资金,但在财务账面上没有任何显示。由于陈久霖在场外进行交易,集团通过正常的财务报表没有发现陈久霖的秘密。新加坡当地的监督机构也没有发现,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还被评为2004年新加坡更具透明度的上市公司。这么大的一个漏洞就被陈久霖以做假账的方式瞒天过海般的掩盖了这么久,以至于事情的发生毫无征兆。

(四)管理失控,监督虚无

中航油(新加坡)董事兼中航油集团资产与财务管理部负责人李永吉身,没有审阅过公司年报。其次,即使李永吉想审阅年报,也有困难。因为身为海外上市公司董事,他英语不好,所以不能从财务报表中发现公司已经开始从事期权交易。荚长斌兼任中航油(新加坡)董事长及中航油集团总裁。他强调,由于中航油集团并没有其他子公司在中国以外上市,所以董事的职责对他而言是不熟悉的。他指出,直到2004年11月30日,董事会一直都没有对陈久霖有“真正的”管辖权。与李永吉一样,荚长斌声称,语言障碍使得他对中航油(新加坡)缺乏了解和监管,而且,尽管身为中航油(新加坡)董事长,他的财务信息却来自位于北京的中航油集团财务部。同时,由于监事会成员绝大多数缺乏法律、财务、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素养,监事会的监督功能只能是一句空话。而内部审计平时形同虚设,这种监管等于没有。在经营过程中内部控制失效、董事会和监事会监督功能虚化、缺乏必要的内部审计,中航油的悲剧就这样产生了。

三、思考

中航油事件给大型国有企业敲响了警钟。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内部控制虽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已经引起企业的重视。中航油内部控制的失败,更是引发了对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的新思考:

(一)必须健全管理机构,理清管理职责。

现代企业制度中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导致经营管理者实质上拥有了企业控制权,由此管理者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监督评价自己,势必产生滥用职权、牟取私利、独断专行等后果。对内部控制而言,一个积极、主动参与的董事会是相当重要的。如何实现董事会对经理人员的监督,是企业日常监督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只有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和潜能,股东及其他利益团体的利益才能真正受到保护。

(二)应从细节控制转向风险管理。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可能脱离其赖以生存的环境及企业内外部的各种风险因素。制定风险管理目标是控制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企业要在整个组织内部制定协调一致的目标,找出企业关键性的风险因素,进行风险评估,设置关键控制点。由于有限的管理资源和可观的控制成本,使得企业的精力不能放在所有的细枝末节上,所以,就要求董事会和管理层特别重视可能发生重大风险的环节,且将风险管理作为内控的最主要内容,从而提高决策者判断、控制和驾驭风险的能力。

(三)应从关注内控建立转向内控运行和评价。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设计内控时,也是花了相当大精力的,但在如何保证实施制度方面,却缺乏应有的措施。因此,内控必须要有一个监督机制来促使它的执行。内部审计是企业自我独立评价的一种活动,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它本身在企业中不直接参与相关的经济活动,处于相对独立的位置,但同时又处在各项管理活动中,对企业内部的各项业务比较熟悉,对发生的事件比较了解。公司的内部审计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任何重要的审计决策都经董事会批准。这既保证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相对独立性,又保证了其权威性。在这样的前提下,内审部门通过对内控的审查和评价,可以从中找出控制薄弱点,发现内部控制不尽完善和执行无力之处,进而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以监督其他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执行。

(四)内控的对象应从基层转向高管。

中航油事件的致命原因从根本上说是个人权力过大,缺乏对个人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管,使得个人凌驾于制度之上,制度得不到执行。一个表面看起来制度规章明确、组织健全、人员齐备、技术先进的内控或风险管理体系,其在实际运行中能否有效管理风险和防止重大损失的发生,关键在于高层领导在这个体系中所发挥的作用。这不仅因为他们是内控的首要责任主体和最基础的推动力,更重要的是他们本身所拥有的绝对权力,所以高层领导必须纳入到以相互检查和权力制衡为基本原则的整个内控体系中,成为控制和约束的重要对象。否则,高层领导将具有超越内控约束的特殊权力,从而导致整个内控或风险管理机制形同虚设,从根本上丧失有效性。

谁有期货反洗钱内控制度

******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及《关于规范期货保证金存取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推动和加强东航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反洗钱工作管理机制,维护公司经济金融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通过内控管理和技术手段实施。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担任,稽核员为监督员。小组成员包括风险控制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结算部经理、信息部经理、交易部经理。反洗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公司反洗钱工作,风险控制部负责与反洗钱有关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监督公司的反洗钱工作,传达监管部门有关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审定反洗钱工作制度,解决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协调公司营业部的反洗钱工作。

第五条 公司反洗钱小组成员在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反洗钱小组组长为之一责任人。风险控制部负责反洗钱工作的具体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并配合相关机构对可疑交易资金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公司反洗钱信息动态。

各成员部门的主管具体负责本部门反洗钱工作的实施,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定人、定岗、定责。

第六条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客户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资金支付的交易进行监督、管理、监测和分析。监督员负责对各部门上报的可疑交易进行分析、调查,对重大可疑交易及时上报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确属可疑交易的上报上级监管部门。

第三章 客户身份识别

第七条 客户身份识别在反洗钱的工作中至关重要,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要高度负责,必须获得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所要求的客户身份资料。

第八条 验证客户信息包括个人客户信息和法人客户信息。

第九条 自然人客户开户时,应该提供和签署以下材料:

(一) 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 期货市场投资者开户登记表(自然人)原件(开户人本人签字);

(三) 签署《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签署《期货经纪合同》;

(四) 资金调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 指令下达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 结算单确认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 期货保证金结算账户存折或其他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 如果同时申请SHECA数字证书,还需提交《SHECA个人数字证书受理表》(开户人本人签字)。

第十条 法人开户时,应该提供和签署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开户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期货市场投资者开户登记表(法人)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经授权人员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期货经纪合同》;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开户 *** 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资金调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指令下达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结算单确认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期货保证金结算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如果同时申请SHECA数字证书,还需提交《SHECA单位数字证书受理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一条 公司只为具有良好声誉、从合法业务活动中取得收入和利润的客户 *** 期货交易。

第十二条 公司通过一系列的程序获得尽可能真实、完整的客户资料,以避免被洗钱分子利用从事洗钱及其他非法活动。

第十三条 新客户开户时,客户服务人员必须审慎核对客户的真实身份,并确认其拟进行交易的合法性,包括客户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第十四条 客户服务人员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开户服务,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识别客户身份、监测分析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第十六条 客户开户、变更、销户的身份资料档案应当自期货经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保存20年。交易指令记录、交易结算记录、错单记录、客户投诉档案以及其他业务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0年。

第四章 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 逐级报告制度

财务部在办理客户出入金业务过程中,发生大额支付交易、或在十五个交易日里多次发生出入金或多笔入金汇总一笔出金或一笔入金多笔出金等情况,由出纳负责向部门经理报告。

财务部经理应对发生的大额支付交易进行分析,发现客户有可疑支付交易情况,进行审慎甄别,并记录和分析该可疑支付交易,于当日填制《可疑交易登记簿》,次日采用书面方式报送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

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财务部报送的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应及时组织内控人员进行调查,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调查意见,确属可疑交易的,及时上报上级监管部门。

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的上报工作,由专人通过反洗钱互联网报送接收平台,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及时报送,并报备中国 *** 稽查一局、上海证监局等上级监管部门。

第十八条 监督制度

监督员在日常事后监督过程中,要重点监督大额交易的授权情况,对符合可疑交易标准的业务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查询查复通知书,并提出监督意见,限期查复。

监督员对公司财务部、清算部进行定期检查,查看是否及时登记大额交易登记簿、结算账户开销户登记是否记载完整;开立账户是否符合监管部门的规定,对可疑交易是否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登记备案制度

公司发生的所有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除按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外,必须在《大额交易登记簿》或《可疑交易登记簿》上逐笔登记并专人保管,并每月汇总一次交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章 会计、结算内控制度

第二十条 反洗钱工作会计、结算控制制度

(一)确定并记录客户的身份以及办理业务的交易信息。

(二)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办理开户、收付等业务时必须认真审查核对客户的身份并登记。

(三)财务部、结算部、交易部必须完整保留原始会计记录、交易记录,开销户登记必须专人登记,专人保管。

第二十一条 对客户办理开户、保证金存取等业务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不准为身份不明确的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和假名账户。

第二十二条 反洗钱工作会计档案的管理

财务部对提取大额现金的客户,必须按要求填写《大额交易登记簿》,并按发生日期排列、编顺序号于次年初装订成册入库保管。

公司对客户资料的相关记录保管期限必须自销户之日起20年以上。

公司的交易记录必须包括账户持有人、通过该账户存入或提取的金额、交易时间、资金的来源和去向、提取资金的方式,其保管期限为自销户之日起20年以上。

公司对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管,不得有遗漏、涂改情况。

第六章 员工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为客户开立账户应严格按照客户填写的《期货经纪合同》、《期货投资者开户登记表》、《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和《开户授权书》的内容,不得为客户设立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

第二十四条 公司开展反洗钱工作应当严守反洗钱工作秘密。不得违反规定将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他人员。

第二十五条 由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公司人员的培训工作,反洗钱工作人员、财会人员应积极参加反洗钱工作培训,认识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掌握可疑支付交易的识别标准,并通过日常工作不断提高反洗钱的能力。

第二十六条 出纳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个人和单位账户进行详细调查,熟悉大额和可疑交易标准,按照规定及时、准确登记大额交易记录。

第七章 罚 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员工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经济、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反洗钱工作的;

(二)未按规定对开户资料进行审查,致使单位或个人开立虚假期货账户的;

(三)未按规定要求单位客户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的;

(四)将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他人员的;

(五)未按规定登记、报告大额交易或者可疑交易的;

(六)对存取大额现金异常情况不及时报告的;

(七)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从事不正当竞争,损害反洗钱义务履行的;

(八)公司员工参与伪造开户资料,为客户违规开立期货账户,协助进行洗钱活动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大额交易”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四)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第三十条 “可疑交易”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一)客户资金账户原因不明地频繁出现接近于大额现金交易标准的现金收付,明显逃避大额现金交易监测;

(二)没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较小的客户,要求将大量资金划转到他人账户,且没有明显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

(三)客户长期不进行或者少量进行期货交易,其资金账户却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

(四)长期不进行期货交易的客户突然在短期内原因不明地频繁进行期货交易,而且资金量巨大;

(五)客户频繁地以同一种期货合约为标的,在以一价位开仓的同时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价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开仓后平仓出局,支取资金;

(六)客户作为期货交易的卖方以进口货物进行交割时,不能提供完整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或者提供伪造、变造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

(七)客户要求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变造嫌疑;

(八)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

(九)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全文

这里是2008.5.22发布的:

财政部 *** 审计署 银监会 保监会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 财会[2008]7号

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管局,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审计局,中国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中国 *** 上海、深圳专员办,各保监局、保险公司,各银监局、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管理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会同 *** 、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现予印发,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执行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附件: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

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企业应当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

第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明确贯彻实施本规范的具体要求,对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接受企业委托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和相关执业准则,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的从业人员应当对发表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负责。

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咨询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企业应当通过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二十一条 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风险承受度是企业能够承担的风险限度,包括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层面的可接受风险水平。

第二十二条 企业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六)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三条 企业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 *** ,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企业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风险规避是企业对超出风险承受度的风险,通过放弃或者停止与该风险相关的业务活动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策略。

风险降低是企业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准备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

风险分担是企业准备借助他人力量,采取业务分包、购买保险等方式和适当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

风险承受是企业对风险承受度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不准备采取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的策略。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四章 控制活动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 *** ,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第二十九条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三十条 授权审批控制要求企业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企业应当编制常规授权的权限指引,规范特别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严格控制特别授权。常规授权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行的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企业在特殊情况、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授权。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企业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第三十一条 会计系统控制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不得设置与其职权重叠的副职。

第三十二条 财产保护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企业应当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第三十三条 预算控制要求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第三十四条 运营分析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经理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 *** ,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第三十五条 绩效考评控制要求企业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五章 信息与沟通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当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企业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物、办公 *** 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

企业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 *** 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企业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

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四十一条 企业应当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

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 *** 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企业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企业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应当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

第六章 内部监督

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或经授权的其他监督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 *** 和要求。

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是指企业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是指在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的范围和频率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以及日常监督的有效性等予以确定。

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当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

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企业应当跟踪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并就内部监督中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方式、范围、程序和频率,由企业根据经营业务调整、经营环境变化、业务发展状况、实际风险水平等自行确定。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 企业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适当的形式,妥善保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记录或者资料,确保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的可验证性。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规范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规范的配套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 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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