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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期货交易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六条 期货交易所收取的席位占用费和年会费的问题,期货交易所按规定标准向会员一次性收取的席位占用费,属于企业的应付款项。
可不作为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期货交易所按规定标准向会员收取的年会费,作为当年的营业收入,应按税收法规规定计征企业所得税。
拓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期货交易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相关法条:
第四条 期货经纪机构临时 *** 工作人员工资的问题。期货经纪机构临时 *** 工作人员所支付的费用,无论采取提成佣金方式或是以工资名义支付,均属于人员工资费用。
纳税人在年终申报纳税时必须按照税收法规规定的计税工资在税前扣除,凡超过当地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在计征所得税时予以纳税调整。
第五条 期货交易所实行会员制改造后亏损亏弥补的问题。期货交易所实行会员制改造前按税收法规规定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按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亏损弥补年限的剩余期限内,在实行会员制改造后逐年延续弥补。
个人期货盈利是否需要交个税
1、散户交易期货的收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散户交易期货只涉及缴纳手续费,不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期货主要特点
1、期货合约的商品品种、交易单位、合约月份、保证金、数量、质量、等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条款都是既定的,是标准化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期货合约的标准通常由期货交易所设计,经国家监管机构审批上市。
2、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价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国外大多采用公开叫价方式,而我国均采用电脑交易。
3、期货合约的履行由交易所担保,不允许私下交易。
4、期货合约可通过交收现货或进行对冲交易来履行或解除合约义务。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对于期货交易后的盈利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只需要缴纳手续费。而且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由交易所担保,不允许私下交易。
不需要。《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期货交易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有相应的规定: 第六条期货交易所收取的席位占用费和会员年费为企业应缴纳的金额。不能视为应税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期货交易所按照规定标准向会员收取的年度会员费,作为当年的营业收入,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期货交易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相关法律: 第四条期货经纪机构临时 *** 人员的工资问题。期货经纪机构为临时 *** 员工支付的费用,无论是以佣金的形式还是以工资的名义,都是员工工资。纳税人在年终申报纳税时,必须根据税收法律法规扣除税前应纳税工资。超过当地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在征收所得税时应进行纳税调整。 第五条期货交易所实行会员制后的弥补亏损问题。期货交易所会员制改革前未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弥补的经营亏损,可以在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弥补期的剩余期限内,在会员制改革后逐年弥补。
拓展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期货交易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六条期货交易所收取的席位占用费和年会费的问题,期货交易所按规定标准向会员一次性收取的席位占用费,属于企业的应付款项。可不作为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期货交易所按规定标准向会员收取的年会费,作为当年的营业收入,应按税收法规规定计征企业所得税。
二,炒期货赚的钱并不需要进一步扣税,因为这个属于资本利得,并不是说资本利得不需要纳税,而是炒期货这种方式赚的钱他不算在公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范围之内。所以就不需要你纳税,因为这个税费你已经在最终结算的时候手续费里面扣过了。 炒期货普通人都不会玩这个东西的,因为期货本身的风险比较高,涉及的资金也比较多,你就几万块钱几十万这种你没必要碰这个东西。你想挣钱这也有一定的投资门槛,起码得有个几十万吧,几万块钱你也不好意思玩这个没办法进入那个圈子,几十万几百万的那种买了个期货,然后赚差价赚的那个钱,最终到你自己手的钱,那是平台已经扣过税的平台缴税,不需要你个人缴税,至于人家到底缴什么税,那跟你没有关系,到你手的钱就是你可以直接花的钱缴税的问题是平台要操心的问题。 投资理财有一些不需要缴税,有一些就需要缴税,比如说公司所发放的现金股利,这是你股票投资所产生的收入。比如说你炒期货赚的钱,比如说你买基金,然后过了半年,过了一年,它本身净值上升产生的差价,你赚的钱这个钱都不需要缴税或者你换个角度理解缴税那个问题跟你没有关系,你所选择的这种投资理财渠道,它最终给你这个收益率就已经是平台处理过的了。
【法律分析】
1、散户交易期货的收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散户交易期货只涉及缴纳手续费,不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3、期货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 *** 所得,以 *** 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之一款之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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