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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新规定(期货交易新规定是什么)

99.79 W 人参与  2022年10月24日 04:14  分类 : 最新  评论

今天给各位分享期货交易新规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期货交易新规定是什么进行解释,股指期货开户,无条件!手续费加1分(+0.01元),交反90%,直接返到期货账户!可以关注公众号之一交易。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期货交易时间怎么规定

1、在期货市场中,大部分企业买卖的期货合约的目的是为了规避现货价格波动的风险,而大部分投资者则是为了博取价格波动的差额。因此很少有人愿意参与商品的实物交割,在到期前都以对冲的形式了结。对冲的意思是说买进期货合约的人,在合约到期前会将期货合约卖掉;而卖出期货合约的人,在合约到期前会买进期货合约来平仓。这种先买后卖或先卖后买的活动都是允许的。

2、在期货交易中实行的是T+0的交易制度,即买入的合约可以当日平仓,可以在当日利润大的时候先落袋为安,也可在短线风险大的时候及时撤出。

3、以每日的结算价(合约的当日均价)计算未平仓合约的权益,将当日未平合约的盈利加入客户的账户,或将当日未平合约的亏损从客户的账户中划出。期货交易中的每日结算不同于股票交易中的平仓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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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期货如何开户?有哪些交易规则?

;      铝期货开户条件

      1、中国公民身份、中国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资格;

      2、自然人开户须年满18周岁;

      3、有与进行期货交易相适应的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财产能够承担期货交易风险;

      4、有固定的住所地;

      5、国有企业单位参与期货交易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铝期货开户资料

      (一)自然人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银期转账的投资者需要提供建行储蓄卡或存折;工行储蓄卡或存折;交行储蓄卡

      3、期货公司开户人员需实时采集并保存投资者以下影像资料:

      1) 投资者的头部正面照

      2)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二)法人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另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号);

      2. 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开户 *** 人、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期货交易委托 *** 人授权书》,并加盖机构公章;

      6. 其他规定的资料。

      7. 以上留存资料全部要求加盖公章

      8. 期货公司开户人员需实时采集并保存投资者以下影像资料:

      (1)机构投资者开户 *** 人头部正面照

      (2)开户 *** 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3)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

铝期货有哪些交易规则

      (一)交易

      1、 限仓制度

      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

      头寸的更大数额。

      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和客户的铝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限仓的具体比

      例和数额如下:

      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为双向计算,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客户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经纪会员的限仓数额为基数,交易所可根据经纪会员的注册资本和经营情况调整其限仓数额。

      2、套期保值交易

      申请套期保值交易,须填写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      ,并提交与申请保值交易品种、交易部位、买卖数量、套期保值时间相一致的有关证明材料。

      套期保值的申请必须在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20 日之前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交割月份合约的套期保值申请。交易所在收到套期保值申请后,在5 个交易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获准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者,必须在交易所批准的建仓期限内(最迟至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按批准的交易部位和额度建仓。套期保值额度在交割月前一个月份的之一个交易日起不得重复使用。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量和交割量单独计算,在正常情况下不受持仓 *** 的限制。

      (二)结算

      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他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1、日常结算

      交易所在各结算银行开设一个专用的结算帐户,用于存放会员保证金及相关款项;会员须在结算银行开设专用资金帐户,用于存放保证金及相关款项。交易所对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资金帐户的保证金实行分帐管理。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即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追加保证金:每日收盘结束,若结算后的结算准备金小于更低余额的, 会员必须于下一交易日8:30 之前将资金追加到位。未及时追加到位的,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更低余额,则禁止新开仓;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交易所将按有关规定执行“强行平仓”。

      2、 交易保证金

      是指会员在交易所帐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占用的保证金。

      (1)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和持仓的不同数量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关于铝标准合约保证金收取的具体规定如下:

      交易过程中,当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时,交易所暂不调整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当日结算时,若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则交易所对该合约全部持仓收取与持仓总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交易所根据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临近交割期)调整交易保证金的 *** 。

      铝期货合约上市运行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2)当某一铝期货合约价格收盘时发生涨跌停板时,当日结算时合约保证金也要相应提高。具体规定如下:收盘时处于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之一交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提高到合约价值的6%,高于6%的按原比例收取;当第二交易日出现与上一交易日同方向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情况,则第二交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提高到合约价值的8%,高于8%的按原比例收取。

      经纪会员向客户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

期货交易规则是什么?

一、合约标准化期货市场交易的对象是期货合约,期货合约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级和交割等级及替代品升贴水标准、交割地点、交割时间等条款都是标准化的,交易双方不需对交易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便利了期货合约的连续买卖,具有很强的市场流动性,极大地简化了交易过程,降低了交易成本。

二、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也即交易者在期货交易时需缴纳少量的保证金,一般为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就可以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

三、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双向交易,也就是期货交易者既可以买入期货合约作为期货交易的开端(称为买入建仓),也可以卖出期货合约作为交易的开端(称为卖出建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空卖空”。

股指期货的交易规则有哪些?

;      一、 持仓限制

      对投资者同一品种单个合约月份单边持仓实行绝对数额限仓,自然人持仓限额为1000手,法人持仓限额为5000手。

二、强行平仓制度

      1.每天上午节由会员自平,上午节后由交易所强平。

      2.当某结算会员的 *** 账户出现违约时,交易所会冻结自营会员开仓权限,然后把自营会员的多余结算准备金移入 *** 账户。如果仍然不足于弥补亏损,则强平其自营账户,所释放的资金来补足 *** 账户亏损。如果不足,则强平 *** 账户持仓,直到账户保证金余额为正。

三、强制减仓制度

      当市场连续二天出现同方向涨停或跌停,交易所有权采用强制减仓制度。

四、价格限制制度

      价格限制制度分为熔断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股指期货合约的熔断价格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涨跌停板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最后交易日不设涨跌停板。每日开盘之后,当某一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时且持续一分钟,对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

      (一) 启动熔断机制后的连续十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不得超过熔断价格,继续撮合成交。启动熔断机制十分钟后,取消熔断价格限制,10%的涨跌停板生效。

      (二) 当某合约出现在熔断价格的申报价申报时,开始进入熔断检查期。熔断检查期为一分钟,在熔断检查期内不允许申报价格超过熔断价格,并对超过熔断板的申报给出恰当提示。

      (三) 在11∶20-11∶30之间启动熔断机制的,则在当日13∶00开始交易时,取消熔断价格限制,10%的涨跌停板生效。

      (四) 如果熔断检查期未完成就进入了非交易状态,则熔断检查期自动结束。当可再次进入可交易状态时,重新开始计算熔断检查期。

      (五) 每日闭市前30分钟内,不启动熔断机制,但如果有已经启动的熔断期,则继续执行至熔断期结束。

      (六) 每个交易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机制。

动力煤期货如何开户?有哪些交易规则?

;      动力煤期货开户流程

      1.期货个人开户首先选择期货公司。(选择期货公司又主要从公司的行情研判能力,交易服务器速度,以及交易费用三点进行选择)

      2.选择好期货公司后,向公司客户经理预约开户。

      3.按照预约时间,带着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工农建交)去期货公司办理开户,如果仅仅开设商品期货账户,期货公司可以派开户人员上门办理账户开设。

      4.办理好账户开设后,到银行办理银期业务(三方存管)。

      5.到期货公司网站下载行情软件,交易软件;入金后,即可交易。

动力煤期货开户所需资料

      1、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提供个人银行借记卡作为期货结算帐户(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五大行中选择一家或多家)

      3、如果开户人与资金调拨人、指令下达人不是同一人时,还需提供资金调拨人、指令下达人及结算单确认人身份证复印件。

动力煤期货的交易规则

      一、保证金制度

      动力煤期货合约的更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为5%。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该期货合约上市交易的“一般月份” (交割月前一个月份以前的月份) 、 “交割月前一个月份” 、 “交割月份”三个期间依次管理。三个期间动力煤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见下表:.

      交易过程中,当日开仓按照该期货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收取相应标准的交易保证金。当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的所有持仓按照当日结算价收取相应标准的交易保证金。

      某期货合约所处期间符合调整交易保证金要求的,自该期间首日的前一交易日闭市起,该期货合约的所有持仓按照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收取相应的交易保证金。

      某期货合约按结算价计算的价格变化,连续四个交易日(即D1、D2、D3、D4 交易日)累计涨(跌)幅(N)达到期货合约规定涨(跌)幅的 3 倍或者连续五个交易日(即 D1、D2、D3、D4、D5 交易日)累计涨(跌)幅(N)达到期货合约规定涨(跌)幅的 3.5 倍的,交易所有权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的幅度不高于期货合约当时适用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的 3 倍。

      N 的计算公式如下:

      N=(Pt—P0)/P0×100% t=4,5

      P0为 D1 交易一交易日结算价

      Pt为 t 交易日结算价,t=4,5

      遇法定节假日休市时间较长的,交易所可以在休市前调整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某期货合约交易行情特殊致使市场风险明显增大时,交易所可根据某期货合约市场风险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一)限制出入金;

      (二)限制开、平仓;

      (三)调整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

      (四)调整该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

      当某期货合约市场行情趋于平缓时, 交易所可以将上述措施恢复到正常水平。

      交易所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或者涨跌停板幅度的,应予公告,并报中国 *** 备案。

      同时适用本办法规定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的期货合约,其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更高值收取。

      会员未能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交易所有权对其相关期货合约持仓执行强行平仓,直至保证金能够维持其持仓水平为止。

      二、涨跌停板制度

      期货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停板制度,由交易所规定各上市期货合约的每日更大价格波动幅度。

      各品种期货合约每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新期货合约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期货合约实际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的 2 倍(±8%).

      当日如有成交,下一交易日恢复到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

      当日如无成交,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

      某期货合约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的,成交撮合原则为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

      某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 5 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称为涨(跌)停板单方无报价(以下简称单边市) .

      某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称为 D1 交易日,以下几个交易日分别称为 D2、D3、D4 交易日)出现单边市的,D1 交易日结算时和 D2 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在原交易保证金标准基础上提高 50%;D2 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在原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扩大 50%。

      D2 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未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 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3 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2 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当日结算时和 D3 交易日维持提高后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变,D3 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维持提高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变。

      D3 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未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 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4 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恢复到调整前水平。D3 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仍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的(即连续三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 ,D4 交易日该期货合约暂停交易一天。

      根据市场情况,D4 交易日交易所决定在 D4 交易日或D5 交易日对该期货合约选择采取相应措施。

      在 D4 交易日强制减仓。

      在 D5 交易日分别采取下列措施:

      (一)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

      (二)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三)暂停开、平仓;

      (四)限制出金;

      (五)限期平仓;

      (六)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强制减仓是指 D4 交易日结算时,交易所将 D3 交易日闭市时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且该客户(包括非期货公司会员,下同)该期货合约单位持仓亏损大于或者等于 D3 交易日结算价一定比例(该期货合约规定的更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所有持仓,以 D3 交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期货合约盈利持仓按规定方式和 *** 自动撮合成交。

      强制减仓前,同一客户在该期货合约的双向持仓首先自动对冲。

      强制减仓后,下一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调整前水平执行。强制减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会员及其客户承担。

      强制减仓的 *** 和程序:

      (一)申报数量的确定

      D3 交易日收市后,已在计算机系统中以涨(跌)停板价申报但没有成交的,且该客户该期货合约的单位持仓亏损大于或者等于 D3交易日结算价一定比例(该期货合约规定的更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所有申报平仓数量的总和。因自动对冲客户双向持仓造成客户持仓少于平仓单所报数量时,系统自动将平仓数量进行调整。客户不愿按上述 *** 平仓的,可在收市前撤单,不作为申报的平仓报单。 客户单位持仓盈亏的计算 *** :

      客户该期货合约持仓盈亏的总和(元)=客户该期货合约单位持仓盈亏/客户该期货合约的持仓量(手)

      客户该期货合约持仓盈亏总和,是指客户该期货合约的持仓按其实际成交价与当日结算价之差计算的盈亏总和。

      (二)持仓盈利客户平仓范围的确定

      根据上述 *** 计算的客户单位持仓盈利的投机持仓(包括跨期套利持仓)以及客户单位持仓盈利大于或等于期货合约规定价幅 2倍的保值持仓都列入平仓范围。

      (三)平仓数量的分配原则及 ***

      1。平仓数量的分配原则

      (1)在平仓范围内按盈利的大小和投机与保值的不同分成四级,逐级进行分配。

      首先分配给属平仓范围内单位持仓盈利大于或者等于期货合约规定价幅(以 D3 交易日结算价计算,下同)2 倍的投机持仓(以下简称盈利 2 倍的投机持仓).

      其次分配给单位持仓盈利大于或者等于期货合约规定价幅 1 倍的投机持仓(以下简称盈利 1 倍的投机持仓).

      再次分配给单位持仓盈利大于或者等于期货合约规定价幅 1 倍以下的投机持仓(以下简称盈利 1 倍以下的投机持仓).

      最后分配给单位持仓盈利大于或等于合约规定价幅 2 倍的保值持仓(以下简称盈利 2 倍的保值持仓).

      (2)以上各级分配比例均按申报平仓数量(剩余申报平仓数量)与各级可平仓的盈利持仓数量之比进行分配。

      2。平仓数量的分配 *** 及步骤

      若盈利 2 倍的投机持仓数量大于或者等于申报平仓数量,根据申报平仓数量与盈利 2 倍的投机持仓数量的比例,将申报平仓数量向盈利 2 倍的投机客户等比例分配实际平仓数量。 盈利 2 倍的投机持仓数量小于申报平仓数量,则根据盈利 2 倍的投机持仓数量与申报平仓数量的比例,将盈利 2 倍的投机持仓数量向申报平仓客户分配实际平仓数量;再把剩余的申报平仓数量按上述的分配 *** 向盈利 1 倍的投机持仓分配;还有剩余的,再向盈

      利 1 倍以下的投机持仓分配;若还有剩余,再向盈利 2 倍的保值持仓分配;仍有剩余的,不再分配。具体 *** 与步骤见本办法附件。 分配平仓数量以“手”为单位,不足一手的按如下 *** 计算。首先对每个交易编码所分配到的平仓数量的整数部分进行分配,然后按小数部分由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取整”进行分配。

      采取上述措施后该期货合约风险仍未释放的,交易所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新期货合约成交首日期货合约出现单边市的,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受本章以上条款限制。 除动力煤外, 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中旬起期货合约出现单边市的, 该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受本章以上条款限制。

      某期货合约在交割月的最后交易日出现第三个连续同方向单边市的,则当日闭市后, 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 决定对该期货合约先执行强制减仓之后配对交割或者直接配对交割。

      三、限仓制度

      期货交易实行限仓制度。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者客户按单边计算的、可以持有某一期货合约投机持仓的更大数量。

      期货合约的限仓数量按照该期货合约上市交易的“一般月份” 、 “交割月前一个月份” 、 “交割月份”三个期间的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限仓标准。

      期货公司会员三个期间各品种期货合约限仓统一规定见下表:

      非期货公司会员各品种期货合约限仓规定见下表:

      客户各品种期货合约限仓规定见下表:

      不得交割的客户具体见《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相关规定。

      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会员及客户应当将其期货合约持仓调整为最小交割单位的整倍数;自进入交割月起,会员及客户的持仓应当是最小交割单位的整倍数。

      交易所可根据期货公司会员的净资产和经营情况调整其持仓限额。

      持仓限额=基数×(1+信用系数+业务系数)

      基数:是期货公司会员持仓限额的更低水平,由交易所规定。

      信用系数: 以期货公司会员净资产1 亿元为底数 (此时信用系数为0),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000 万元净资产,则信用系数相应增加 0.1,信用系数更大值不得超过 0.5;

      业务系数:期货公司会员业务系数以年交易金额 800 亿元、客户数1000 个为底数(此时业务系数为 0) ,在此基础上,期货公司会员年交易金额及客户数达到规定水平, 则相应提高其业务系数。 业务系数的更大值不得超过 0.5。具体见下表:

      期货公司会员的持仓限额,由交易所每一年核定一次。

      期货公司会员须在当年 4 月 15 向交易所提供上一年度期末净资产金额的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交易所统计上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货公司会员的交易量,核定持仓限额后于当年 4 月 20 通知期货公司会员,并予公布;该持仓限额适用于其当年 4 月 21 日起至次年 4 月 20 日止期间(含起、止日)的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

      到期未提供证明文件、统计材料或所提供证明文件、统计材料无效的,则均以基数水平论。

      交易所调整持仓限额报中国 *** 备案后实施。

      期货公司会员名下全部客户所有持仓的合计数(多头部位、空头部位分别计算,下同) ,不得超出该会员的限仓数额。

      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各交易编码上所有持仓的合计数,不得超出一个客户的限仓数额。

      会员或者客户的持仓数量不得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

      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超过持仓限额的, 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实行强行平仓。期货公司会员达到或超过持仓限额的,不得同方向开新仓。

      四、大户报告制度

      期货交易实行大户报告制度。 会员或者客户持有某期货合约数量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持仓 *** 80%以上(含本数)或者交易所要求报告的, 应当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持仓等情况。根据市场风险状况,交易所可调整持仓报告水平。

      交易过程中,会员或者客户符合大户报告条件的,应当主动于下一交易日向交易所报告。 会员或者客户履行首次报告义务后, 需再次报告或者补充报告的,交易所通知有关会员。

      符合大户报告条件的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向交易所提供下列材料:

      (一) 《郑州商品交易所大户报告表》 ;

      (二)持仓前十名客户的开户资料及当日结算单据;

      (三)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大户报告条件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应当向交易所提供下列材料:

      (一) 《郑州商品交易所大户报告表》 ;

      (二)开户资料及当日结算单据;

      (三)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符合大户报告条件的客户,应当按单位或者自然人属性类别,分别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对客户所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保证报告材料的真实性。

      五、强行平仓制度

      期货交易实行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是指当会员、 客户违反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定时, 交易所对其违规持有的相关期货合约持仓予以平仓的强制措施。

      会员或者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进行强行平仓:

      (一)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的;

      (二)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期货公司会员达到或超过持仓限额的,按照本办法第四章相关规定执行);

      (三)进入交割月份的自然人持仓;

      (四)因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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